苏州:为“干部如何联系群众”定制度

苏州:为“干部如何联系群众”定制度

摘要:苏州市委常委会近日研究出台《关于进一步密切联系群众、改进工作作风的若干规定》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勤政廉政建设的若干规定》,对市级领导干部进一步密切联系群众、改进工作作风作出具体规定,为全市党员干部放样子、做示范。

苏州市委常委会近日研究出台《关于进一步密切联系群众、改进工作作风的若干规定》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勤政廉政建设的若干规定》,对市级领导干部进一步密切联系群众、改进工作作风作出具体规定,为全市党员干部放样子、做示范。

《关于进一步密切联系群众、改进工作作风的若干规定》明确,市级领导干部要经常性下基层接地气,少开汇报会、观摩会,多开“田间会”、“板凳会”。每位市领导全年到基层调研时间不少于2个月,在基层(镇、村)“三访三促”蹲点调研5-7天,亲自动手制定调研提纲,撰写高质量调研报告不少于2篇。要带头参加“党员关爱帮扶生活困难群众行动”,每位市领导结对帮扶贫困户不少于2户,每年上门走访慰问不少于2次。此外,市级领导干部要在基层建立联系点,定期深入调研、指导,每位市领导至少挂钩1个镇(街道)和2个村(社区),至少联系1个企业和1个重点项目。市级党政领导要每季度定期接访或下访1次,全年不少于4次。

《关于进一步加强勤政廉政建设的若干规定》对市级领导干部进一步加强勤政廉政建设作出六条规定。一要严格按规定报告领导干部有关事项;二要严格履行外出请假报批制度; 三要严格遵守学习培训考勤纪律;四要严格遵守公务接待纪律和各项财务规定;五要坚决防止利益冲突;六要全面落实和切实改进作风。

责任编辑:王梓辰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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