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通知要求(2)

广东省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通知要求(2)

做好全省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 学习教育、听取意见工作

摘要:近日,广东省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印发《关于做好全省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学习教育、听取意见工作的通知》,要求深入扎实开展学习教育,面向群众直接听取意见,坚持边学边查边改,从严从实抓好督促指导,以好的作风推进教育实践活动。

《通知》强调,要把学习教育、听取意见与解决突出问题结合起来,对学习教育中发现的问题、听取意见中群众反映的问题、第一批活动中延伸下来的问题,列出清单,建立台账,不等不拖,能改的马上改。在着力解决作风方面实际问题的同时,要着力提高党员干部的素质和能力,防止用办实事代替解决党员干部的作风问题,防止只注重解决作风问题而忽视提高群众工作能力。要增强纪律观念,切实抓好正风肃纪,对顶风违纪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绝不手软。市、县、镇三级领导班子针对已经查找出来的“四风”问题,要公开作出整改承诺;村(社区)党组织换届后要结合履职宣誓作出改进作风、服务群众的承诺。市、县党委要把开展教育实践活动与整顿软涣散基层党组织工作结合起来,重点解决党组织班子配备不齐、班子不团结、党务村(居)务财务公开不规范、信访矛盾纠纷集中、涉黑涉恶和“黄赌毒”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要上下联动共同抓好整改。

《通知》要求,各级督导组充分借鉴运用第一批活动督导经验,重点对所督导地区或单位在丰富学习内容、创新学习方法、充分征求意见等方面进行把关,认真审阅检查学习计划、听取意见情况、边学边改台账,以及稳妥有序做好压茬启动工作、整顿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以及对基层党组织书记开展群众路线专题培训工作等。在督导工作中要做到“四看”,确保学习教育、听取意见不走过场:一看学习教育是否扎实,是否认真学习了中央和省委规定内容,集中学习时间是否达到要求;二看听取意见是否充分,是否聚焦“四风”,紧扣突出问题,敞开大门听取了群众意见;三看是否坚持边学边查边改,对已经发现的问题及早进行整改;四看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是否认真履行领导责任,充分发挥示范推动作用。各市、县党委要在分类指导上发挥关键作用;省级行业指导组要加强对整顿软弱涣散党组织、制定活动计划、培训支部书记等工作的指导;省直有关单位要充分发挥系统的指导作用,帮助和支持市县对口单位开展活动。

《通知》强调,市、县党委要切实担起组织开展教育实践活动的政治责任,加强领导和指导。各级一把手要投入足够时间和精力,加强对学习教育、听取意见工作的谋划和推动。党员领导干部要以普通党员身份把自己摆进去,带头参加学习、带头听取意见、带头即知即改。基层党组织要充分发挥作用,把党员组织发动起来,不折不扣地落实中央精神和上级部署。各级党代表要发挥表率作用,积极引导和带动广大党员干部参与学习、听取意见。各级党委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要及时掌握情况,分析研判苗头性、倾向性、潜在性问题,提出有针对性的预防和解决对策,防止活动一开始就赶进度,防止规定动作不落实,自选动作一味求新求异,冲淡活动主题,甚至偏离活动方向。各级党委要有计划、有组织地开展宣传,创新宣传的内容、形式、手段,选好角度,抓好“活鱼”,讲好“故事”,选树、宣传一批党性坚强、作风优良、群众信任的基层党员干部先进典型。

责任编辑:王梓辰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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