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将官员财产公示与反腐划等号

莫将官员财产公示与反腐划等号

新京报记者回访发现,30个试点地区中,“昙花一现”的地区多达13个。还有4个试点曾宣布启动官员财产公开,但之后无下文。查询此前的公开报道,本次记者未进行回访的近10个试点中,已有3个公示一两次后即告终止。综上,官员财产公开试点5年来,昙花一现的试点地区占比超50%。(8月18日《新京报》)

事实上,人们关注官员的财产公示,更多的是将反腐的厚望寄予在官员财产公示制度身上。不过,面对老百姓对官员财产公示制度的高期待值,在社会诚信体系和信息统计体系尚不健全的今天,官员财产公开与否、公开多少意义都不大,因为政府很难掌握实际情况,更别说通过财产申报与公示来发现、查处腐败了。许多国家的例证也表明,财产公示不可能使反腐败一招制胜。

任何一项好的制度,要想行得通、办得到,一定要有一个配套措施和一个水到渠成的环境。财产公开制度其实只是一个方面,要想取得反腐的良好效果,还要提高监察水平,将官员财产公示的各个环节置于监管之下,让官员们不敢瞒报、不能漏报,才能真正发挥财产公示的反腐作用。反腐是一项系统工程,不能简单地将官员财产公示与反腐划等号,但相信随着相关配套制度的完善,官员财产公示的推行将不再是昙花一现,其在反腐方面的作用也会越来越明显。

责任编辑:郑瑜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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