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宁市:形成反腐败大合力

西宁市:形成反腐败大合力

摘要:青海新闻网讯为加强反腐败组织协调工作,加大查办案件力度,保持惩治腐败强劲势头,日前,西宁市结合实际,制定出台了《西宁市反腐败协调小组工作规则》。

青海新闻网讯为加强反腐败组织协调工作,加大查办案件力度,保持惩治腐败强劲势头,日前,西宁市结合实际,制定出台了《西宁市反腐败协调小组工作规则》。

该《规则》分总则、工作职责、协调方式、案件线索或案件移送办理、各办公室工作职责和附则六章共15条。明确市纪委书记为反腐败协调小组组长,市委组织部、市委政法委、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市公安局、市审计局相关领导为协调小组成员。协调小组履行负责组织协调反腐败、预防职务犯罪和经济责任审计三个方面11项工作。反腐败工作协调小组原则上每年召开一至两次工作会议,及时传达省委、省纪委、市委、市纪委有关反腐败工作决策部署和相关要求,研究安排贯彻落实任务措施,指导、推动反腐败工作深入开展。《规则》要求协调小组成员单位要严格实行案件线索或案件移送办理相关规定,案件线索和案件的移送,由协调小组反腐败工作办公室、预防职务犯罪协调工作办公室、经济责任审计协调工作办公室分别承办。接受案件线索和案件的单位,应按规定程序认真办理,办理结果在办结的15个工作日内反馈移送单位;遇有特殊情况可顺延15个工作日。

责任编辑:王梓辰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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