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节“礼品”腐败何时休?

佳节“礼品”腐败何时休?

摘要:伴随着中秋佳节的到来,反腐形势也在不断升温。一些有利所求之人乘着这一时机,赠送大量的“礼品”给所求之人,而这些人也会觉得过节送点东西也没什么,也会欣然的“笑纳”。

听说,某些省份纪委日前通报了一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典型问题。其中,厦门市财政局企业处处长黄维津收受管理服务对象赠送的购物卡礼品,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其违纪所得予以收缴国库。(东南快报 9月2日)

伴随着中秋佳节的到来,反腐形势也在不断升温。一些有利所求之人乘着这一时机,赠送大量的“礼品”给所求之人,而这些人也会觉得过节送点东西也没什么,也会欣然的“笑纳”。比如这个厦门市财政局企业处黄维津处长,收受购物卡,也算是所谓的过节“礼品”,这种受贿就是披上了“礼上往来”外衣,让这种隐蔽的腐败变的合情、合理。但是合法了吗?

熟不知,这种礼品变相受贿岂不就是为腐败穿上了一件隐形衣。让司法部门在治理腐败的问题上增加难度,进而找不到证据,无从入手。这就使的过节送“购物卡”这一现象成了公开的腐败。在以前街边也曾出现过高价收购礼品,现在又多了一项“收购物卡”.临近中秋节,无论是大城小乡,车子突然多起来,商场里高价礼品和提货券也畅销起来,凡此种种都标志着已经进入“送礼季”了。下级送上级,小官送大官,企业送政府,这些事听多了见多了,大家似乎也已经习惯了。可以说,“佳节”就是考验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能否过好“廉关”的试金石,廉不廉,看过年;洁不洁,看过节。

"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拿人钱财,就得替人消灾。官员要是接收了这些所谓礼尚往来的“礼品”,说不定各种麻烦的事情就会紧跟其后,佳节将至,作为手中掌握一定权力的官员,要常驻廉洁之心,常思百姓之苦对方方面面的"节礼",一定要有清醒的认识,切记:"手莫伸,伸手必被捉”,切莫偏离美好节日的本质。

责任编辑:葛立新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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