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保障

宁夏: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保障

摘要: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是我国人民在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实践中产生的共同愿望。通过十几年的全国普法教育活动,广大人民已普遍认识到,只有依法治国,才能保障国家稳定、社会有序和人民的安宁。人民对依法治国、建设法治国家寄予期望,呼唤着法治国家的美好明天。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总目标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是由于法治这一载体本身具有其他治国方法所不可替代的优点,它适应我国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要求。

首先,依法治国是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客观要求。市场经济的自主、平等、诚信等属性,客观上要求法律的规范、引导、制约、保障和服务。建立健全且有效实施的市场主体法律、市场行为法律、市场秩序法律、宏观调控法律、社会保障法律和制裁犯罪法律,我国的市场经济才能健康发展,假冒伪劣、权钱交易、贪污贿赂等腐败现象,才能得到预防和消除。

其次,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是我国人民在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实践中产生的共同愿望。通过十几年的全国普法教育活动,广大人民已普遍认识到,只有依法治国,才能保障国家稳定、社会有序和人民的安宁。人民对依法治国、建设法治国家寄予期望,呼唤着法治国家的美好明天。

再次,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是经济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的客观要求。当下,我国进入社会经济转型期,经济活动和各种利益关系呈前所未有的错综复杂之势,迫切需要依法治国,解决好经济发展、社会进步中的各种矛盾,促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健康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一个缔造崇高精神文明,推动社会全面进步的伟大事业,需要全面树立崇高的道德观念,荡涤利己主义的浊水;培植遵纪守法的风尚,消除公共生活中的无序状态。这一切都需要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最后,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是实现国家长治久安的重要保证。历史经验表明,法令行则国治国兴,法令弛则国乱国衰。保持稳定最根本、最靠得住的措施是实现法治。只有建设法治国家,才能做到对重大事项按照法律程序进行;保证令行禁止,国家生活健康有序;保证坚决、及时铲除任何颠覆活动;保证及时而妥善地化解各种不安定因素。

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要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坚持依宪依法执政,健全宪法实施和监督制度,增强全社会厉行法治积极性和主动性。

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是实现依法治国的前提条件,没有这个条件,依法治国无从谈起。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就是要建立起以宪法为核心,以各个部门法为主体有机联系的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做到社会和国家生活的各方面、各领域都有法可依、有章可循,把整个社会和国家生活的方方面面都纳入法治轨道。

依宪依法执政是依法治国的关键。我国有80%的法律法规是由行政机关执行的。因此,要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规范执法行为,严格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深入研究保证每一部法律法规全面严格实施的有效办法,最大限度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健全宪法实施和监督制度,是实现依法治国的重要内容。毛泽东曾说过:只有让人民来监督政府,政府才不敢松懈。权力不受监督和制约,必然导致专断和滥用。完善监督制度,就需要严密规范权力行为,各项权力的行使都有章可循,权力之间界限分明,违反规则者都要受到应有的制裁。

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使全体人民成为法治自觉遵守者,是实现依法治国的社会条件。在一个法治国家,权力与法律是不能分离的。权力如非法律赋予,就是法外特权。因此,要在全社会树立宪法和法律至高无上的观念,否则就不可能真正实现依法治国。要明确和树立这一观念,一方面要在全社会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使每一个普通群众都真正学法守法用法;另一方面,广大公职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要尊崇宪法和法律,带头遵守宪法和法律,维护国家法律的尊严和权威,不断提高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

责任编辑:董洁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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