姚桓:以中央权威克服地方本位主义

姚桓:以中央权威克服地方本位主义

摘要:如果政令不畅通的问题不解决,十八届三中全会、四中全会制定的改革蓝图将难以实现,原有的改革红利也会逐步耗尽。

改革开放前,由于实行高度的一元化领导和集中统一的计划体制,各地区、单位执行政策的自由裁量空间有限,变通余地很小,政策执行往往能够“一竿子插到底”。在特殊情况下,中央可以采取“三级会议”的办法贯彻政策指令,1962年的七千人大会就是典型。当时的弊端是,国家统得过死,一刀切,地方缺乏积极性主动性,经济缺乏活力。那时的所谓“地方主义”也存在,但不突出。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和相应的简政放权,“地方主义”、“分散主义”、“本位主义”等急剧发展膨胀,中央政令在执行中大打折扣。政令执行的过程中出现了中央统一规划部署,地方变相打折执行的多种问题。中央整体部署,地方过度集权,对中央政令形成软阻力,影响了整体利益的实现。

政令执行过程中地方过度集权的表现

政令执行过程中地方过度集权的表现可以概括为以下几点:

——从地方保护主义和局部利益出发,实用主义地解释和传达中央政令,并“选择性”执行。在宣传方面,有利于自己的就大张旗鼓地讲,不符合自己意图的极力淡化甚至隐瞒封杀,导致中央政令在传达的过程中不完整。执行过程中,有利于地区、单位的内容就落实、照办;维护整体利益、要求地方做出某种牺牲的内容就搁置、舍弃,使政令变得支离破碎,乃至精神实质被歪曲。

——在“从实际出发,创造性执行中央精神”的正确口号下大搞变通,塞进地方主义、本位主义的私货,结果,“情况特殊”、“要符合实际”成为不执行中央政令的挡箭牌,“创造性”成为“歪曲性”。利用政策执行和政策检查中的不完善之处,打擦边球,钻空子,使不执行政令得到“合法性”

——搞“土政策”,以花样繁多的“对策”应付政策,以致“对策”完全取代政策,久而久之,老百姓已经把“对策”误认为是政策。更有甚者在一些“保护伞”庇护下,以软磨硬泡等手段拒不执行中央政令。

——在加快发展和大胆改革旗号下违法行政;文明执法成为口号,暴力执法相当普遍,对正常执法粗暴干涉。征地拆迁中暴力执法尤其突出。有的地方官员公然讲“没有强拆就没有新农村”、“我不懂拆迁法,也不按拆迁法办事”。不顾中央三令五申,违背国家法规,利用行政权力干预市场,乱收费、乱罚款;设置流通壁垒,严关设卡,增加歧视性收费项目,抬高外地产品和服务进入本地的“门槛”和成本。保护本地区企业的经济违法行为,对其经济违法行为姑息迁就,阻扰查处,破坏司法公正。

——对中央政令阳奉阴违,谎报地情民情,封锁消息,欺上瞒下,报喜藏忧。结果让上情下达与下情上达都遇到障碍,让中央、上级不能了解真实情况,群众干部不了解中央精神,致使错误迟迟不能纠正,违纪行为得不到纠正和追究。

政令执行过程中地方过度集权的危害

中医认为“痛则不通,通则不痛”。中央政令不畅通,在执行时遇到梗阻,甚至被扭曲,是中国社会大步前进中的倒退现象,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践中的负能量,从政治、经济各方面讲都危害甚烈。

——影响社会主义优越性的充分发挥,妨碍国家集中力量办大事;不利于处理改革中复杂的利益关系,影响顶层设计的落实。邓小平曾指出,“社会主义国家有个最大优越性,就是干一件事情,一下决心,一做出决议,就立即执行,不受牵扯。我们说经济体制改革全国就能立即执行,我们决定建立经济特区就可以立即执行,没有那么多相互牵扯,议而不决,决而不行。就这个范围来说,我们的效率是高的。我讲的是总效率。这个方面是我们的优势”①。同样,这些年国家在应对金融危机、处理突发事件、进行抗震救灾方面取得巨大成绩,都因为发挥了集中力量办大事的优势。如果各行其是,中央政令不能及时、准确执行,优越性会大打折扣。政令受阻让顶层设计难以落地,使有利于全局也从根本上有利于局部的大政策被各地的地方主义、本位主义做法所抵消,互相拆台,互惠共进变成互害双输。

——削弱中央权威,埋下不稳定的隐患。政令不畅通削弱中央政府权威,影响在改革、发展中保持稳定。歪曲政府职能,冲击现代治理体系的建立。

——破坏市场秩序,妨碍社会主义统一国内市场的完善。这种统一的国内市场需要打破地区割据、行业垄断和市场封锁,实行市场运行规范化,保证不同市场主体权利平等和机会均等,交易过程公平安全,各种市场要素能够自主流动,基础设施为不同主体提供有效服务。只有这样,才能降低交易成本,保证公平竞争,从而让劳动、技术、管理和资本的活力竞相迸发,让创造财富的一切源泉充分源流,以造福于人民。在统一国内市场的完善过程中,需要中央强有力的宏观调控,需要以中央权威克服各地区的地方保护主义。在这一关键问题上缺项,恶性竞争会破坏市场秩序,出现劣币会驱逐良币的“逆淘汰”,导致经济效益低下,资源浪费严重,违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初衷。

——影响党风廉政建设效果,为不正之风和腐败推波助澜,使惠民爱民政策效果递减或者被歪曲,损害群众利益和党群关系。一些群体性事件发生,一个重要原因是地方干部歪曲政策以权谋私,严重侵害群众权益而群众又无处申诉。

——在对外开放中削弱中国的整体竞争力。在当今日趋激烈的国际竞争中,一个国家的国际竞争力不再仅仅取决于某一方面的物质资源、技术资源和人力资源,更取决于综合国力,综合国力能否发挥,则取决于该国政府执行力的强弱。作为共产党领导的社会主义国家,本来应该在这方面具有优势,前提是各地区执行统一的中央政令。如果各地区目光短浅,各行其是,以邻为壑,不但难以发挥优势,还会自我打架,使自己在竞争中打败自己。近年来国家在对外贸易中吃了不少这样的亏。

总之,如果政令不畅通的问题不解决,十八届三中全会、四中全会制定的改革蓝图将难以实现,原有的改革红利也会逐步耗尽。发展下去,将会严重影响整个国家的运转与管理;削弱中国共产党的动员组织能力;一些“天高皇帝远”之处可能出现“土围子”,甚至造成民怨沸腾。这绝不是危言耸听。如何有效解决这个问题,使中央政令畅通全中国,成为保证下一步改革成功的关键性措施。这也是执政党面临的巨大挑战。

(作者为中国延安干部学院兼职教授、北京市委党校教授)

责任编辑:郑瑜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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