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准确把握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的核心内容
报告人:梁鹰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研究室主任
导读:
四中全会《决定》坚持问题导向,着眼于法治领域当中广大干部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着眼于国家治理的法治化,回答了一系列涉及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大问题和实际问题,提出了一系列新思想、新观念、新举措,概括起来有三个方面。第一,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第二,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总目标。第三,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大改革。即:法治道路、法治总目标以及立法、执法、司法、守法这四个领域的改革。依法治国总目标的努力方向是“实现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促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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