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充分发挥党员领导干部的示范带动作用

河北:充分发挥党员领导干部的示范带动作用

——四论深入学习贯彻河北省委八届九次全会精神

摘要:党员领导干部要从提高党的执政能力的高度来认识法治的作用,牢固树立法律红线不能触碰、法律底线不能逾越的观念,始终对宪法法律存有敬畏之心,把依法依规内化为一种思想自觉。

省委八届九次全会提出,全面推进法治河北建设,一定要充分发挥党员领导干部的示范带动作用。这突出了党员干部在全面推进法治河北建设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对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的素质和能力提出了新要求。

“风成于上,俗化于下。”党员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作为掌握国家公权力的特殊群体,其思想观念、行为习惯等,历来对其他社会群体起着形象塑造和榜样引领的作用。推进法治河北建设,同样需要党员干部以身作则、以上率下,发挥示范带动作用。这是党员干部的职责所在,是法治建设的规律使然,也是法治河北建设的成败所系。

党员领导干部无视法律、违纪违法,就会消解法律的权威,侵蚀社会的公平正义,损害人民群众对法治的信仰。党员领导干部自觉遵纪守法、带头依法办事,则是对法治理念的最好诠释,是对法治规范的最好传播,是对依法治国的最有力推动,自然就能有力引导群众相信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带动全社会形成崇尚法治之风,促进全社会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法治环境,进而把全面推进法治河北建设各项目标任务落到实处。

打铁还需自身硬。示范带动作用能否充分发挥,首先取决于党员领导干部的法治意识和法治素养。这就需要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通过加强法治教育,引导党员领导干部增强法治意识、提高法治素养,做法治建设的组织者、推动者、实践者。党员领导干部要从提高党的执政能力的高度来认识法治的作用,牢固树立法律红线不能触碰、法律底线不能逾越的观念,始终对宪法法律存有敬畏之心,把依法依规内化为一种思想自觉。要带头学习法律,带头遵守法律,带头依法办事,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要自觉树立和维护宪法法律的权威,不违法行使权力,不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体现出对法治的忠诚与捍卫。

充分发挥党员领导干部的示范带动作用,需要各级党委发挥好法治建设领导核心作用。党委主要负责同志要切实负起责任,把好政治方向,解决重大问题,组织协调各方面力量推动各项任务的落实。

要按照中央的要求,坚持把法治建设成效作为衡量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实绩的重要内容,纳入政绩考核指标体系,把能不能遵守法律、依法办事作为考察干部的重要内容,优先提拔使用法治素养好、依法办事能力强的干部,引导广大党员领导干部争做法治的执行者、维护者、示范者。

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只要全省广大党员领导干部自觉行动起来,争当法治的代言人,将法治素养、法治精神贯彻于履职尽责的全过程,用法治造福群众,用法治引导群众,就一定能营造一个维护法治、推进法治的良好氛围,更好地推进法治河北建设。

责任编辑:蔡畅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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