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决定》对立法的要求: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

报告人:袁杰 全国人大法工委经济法室副主任

导读:

报告指出,《决定》对立法要求的核心是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我们要提高立法质量,力求全面的反映客观规律和人民意愿,增强法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纠正立法部门在工作中的部门化倾向以及争权违责的现象。

2015-01-03 21:36:00 来源: 宣讲家 我要评论(0)
校对:叶其英责任编辑:李天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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