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贯彻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重在行动

学习贯彻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重在行动

自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召开以来,各地各部门都把学习贯彻全会精神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通过中心组学习、组建宣讲团、举办培训班等形式,学习贯彻全会精神。但在实际工作中,也有些地方和部门,把学习贯彻全会精神仅仅停留在读读会议公报、办办培训班、写写心得体会上,没有把全会精神很好地落实在行动上。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以依法治国为主题,吹响了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进军号。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是我国历史上第一个关于加强法治建设的专门决定,凝聚了全党智慧,体现了人民意志,是指导新形势下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纲领性文件。因此,要原原本本学,逐字逐句学,吃深吃透学,不能满足于看辅导材料、听宣讲报告。要善于把中央决策部署与本地本部门工作结合起来学,切实把依法治国落实到工作的方方面面。 

“喊破嗓子不如甩开膀子”, 笔者认为,学习贯彻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应在以下三个方面行动:一是爱岗敬业,脚踏实地做好本职工作;二是当好宣传员,为营造良好的学法守法环境贡献力量;三是提升自身素质,增强为法治中国建设服务的能力。

责任编辑:周艳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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