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明雯代表:建议制定《网络隐私保护法》促互联网健康发展

王明雯代表:建议制定《网络隐私保护法》促互联网健康发展

摘要:近年来,我国互联网得到了飞速的发展。据2015年2月3日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发布的第35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显示,截至2014年12月,我国网民规模达6.49亿,互联网普及率为47.9%。我国互联网在整体环境、互联网应用普及和热点行业发展方面取得长足进步。

谈到我国目前的互联网安全,参加十二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的四川团代表王明雯说,当前网络安全问题已成为公共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网络信息安全及网民的网络隐私权保护面临着严峻的挑战,因此建议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隐私保护法》。

王明雯说,近年来,我国互联网得到了飞速的发展。据2015年2月3日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发布的第35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显示,截至2014年12月,我国网民规模达6.49亿,互联网普及率为47.9%。我国互联网在整体环境、互联网应用普及和热点行业发展方面取得长足进步。十年时间,陆续出现了QQ网聊、网购、云计算、物联网、网络医疗、移动互联、智能城市,大数据的运用对社会带来了深刻的影响。

但与此同时,网络信息安全及网民的网络隐私权保护面临着严峻的挑战。《2013年中国网民信息安全状况研究报告》指出,74.1%的网民在过去半年时间内遇到过信息安全问题,因信息安全事件造成的个人损失达到了196.3亿元。据调查,有 49.0%的网民表示互联网不太安全或非常不安全。遭遇信息泄露、消费欺诈等问题,严重影响到网民的网络安全。当前网络安全问题已成为公共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

王明雯认为,对于个人来说,个人隐私的保护与他的生活安宁休戚相关。过度地曝光,变得透明,将失去安全保障。因此,立法保护网络隐私是保护个人隐私和生活安宁,保障公民和法人的合法权益的需要。对于网络行业和相关企业来说,加强行业自律已经成为共识,但是因为缺乏法律制度的规制,这种自律是靠不住的,因此也需要立法跟进,规范网络活动。对于国家来说,如何推动互联网的健康发展,充分利用大数据的运用作为发展经济的抓手,是当务之急。

鉴于网络隐私侵权现象的严重性及应对大数据时代的需要,王明雯建议制定《网络隐私保护法》,以促进互联网的健康发展。

责任编辑:王梓辰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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