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部门要带头落实从严治党

组织部门要带头落实从严治党

作为管党治党的重要职能部门,组织部门落实从严治党要求,既要履职尽责、严抓实管,又要率先行动、作出示范,使从严治党、从严律己成为组工干部的高度共识和自觉行动。

坚守党性毫不动摇。坚强的党性是落实从严治党的保证。在原则问题上,始终头脑清醒、方向明确、是非分明;在思想行动上,时刻与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令行禁止、带头落实;在实际工作中,增强政治自觉,选干部坚持政治标准,抓党建突出政治功能,管人才注重政治引领,带队伍强化政治意识。要关注大局,把握大势,服务大事,对党委各项决策部署,及时学习、深化认识、主动响应。正确处理从严与发展的关系,自觉把履行从严治党责任与服务转型升级大局结合起来,始终向中心聚焦、为大局聚力,在从严治党中出凝聚力、生产力、战斗力。组织工作的“生命线”就是公道正派。要把公道正派作为立部之本、履职之要,坚定贯彻党的组织路线,不为私欲所动,不为私情所困,坚持一碗水端平、一把尺量准,为党委把好选人用人关。

尽责担当毫不退缩。落实从严治党,组工干部要有“勇作为、敢担当”的精神,始终把责任铭记心中、扛在肩上。一是敢于较真碰硬。始终坚持讲政策不讲面子,讲原则不讲关系,讲大义不讲私利。遇到说情风、跑要风和各种非组织活动,敢于反对、敢于抵制,不做“糊涂人”;发现为官不为、为官乱为的干部和不纯洁、不作为的党员,敢于批评、敢于问责,不做“老好人”;执行政策、执行标准、执行程序,敢于把关、敢于坚持,不做“稻草人”。二是善于攻坚克难。勇于在艰巨繁杂的基础工作上下功夫,注重在各个领域的薄弱环节上花力气,敢于在长期存在的难点问题上求突破。三是勇于改革创新。改革有阻力,创新有风险,但不改革、不创新,难题就难以解决,工作就难以突破,制度就难以落实。面对从严治党的新要求、组织工作的老难题,必须坚持问题导向,创新理念,勇敢探索,不断推进党的建设制度改革。

依法办事毫不含糊。更加扎实地推进依法治国,组织部门绝不是旁观者,而应是示范者、推进者、保障者。一是切实增强法治意识。始终坚持“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把法律法规和党规党纪作为组织工作的基本遵循、组工干部的行为准则。二是全面推进制度建设。依法办事,制度先行。针对制度缺失、制度粗疏、制度过时、制度打架等问题,坚持立改废并举,分门别类、统筹推进,全面扎紧制度“笼子”。三是不折不扣遵规守法。始终牢记法规红线不可逾越、法规底线不可触碰,执行法规制度,没有例外可言,没有折扣可打,绝不能搞选择性贯彻、变通性执行、象征性落实。要严督严查,盯紧盯实,对违反党纪法规、政策制度的行为,发现一起,纠正一起,查处一起,维护法纪制度的权威。

(作者系湖南省株洲市委常委、组织部长、统战部长)

责任编辑:艾磊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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