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告人:李昕 首都师范大学政法学院法律系主任
导读:
从社会治理秩序形成的作用而言,道德和法律如同车之两轮、鸟之双翼,不可偏废;从两者之间的关系而言,法律绝对不是冰冷的,是具有一定的道德性的,我们要用道德性去评判一个法律到底是良法还是恶法。没有道德性的法律空有法律的躯壳,是不能够被遵从的。要了解整个法治建设所遵循的道德性是什么,在社会主义法治建设中所遵循的核心的标准是什么,这就需要我们理解社会主义核心的价值观到底是什么。
2015-06-01 14:37:00
来源:
宣讲家网
校对:李天翼责任编辑:叶其英
已有0人发表了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