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待身份证异地受理早日落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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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件介绍】

居民身份证有望异地受理挂失 目前仍须回户籍办理

公安部近日召开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十次(扩大)会议,研究审议关于建立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挂失申报和丢失招领制度的意见。公安部部长郭声琨表示,要建立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挂失申报和丢失招领制度,为群众办理居民身份证提供更多便利。

据公安部网站消息,此次会议由公安部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组长郭声琨主持召开,研究审议关于建立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挂失申报和丢失招领制度的意见。会议要求,要根据审议意见抓紧修改完善有关制度草案,并按程序报批。郭声琨强调,要以法律为依据,以信息化为支撑,建立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挂失申报和丢失招领制度,为群众办理居民身份证提供更多便利。

公安部表示,随着社会动态化、信息化的快速发展,群众异地办证难、丢失居民身份证挂失注销缺乏渠道等问题也日益突出,因此必须着力改革运行机制,依托公安机关建成的全国人口信息管理系统,加快建立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挂失申报和丢失招领制度。

据了解,按照目前规定,一旦发现身份证丢失,应到户籍所在的当地派出所进行挂失。挂失后还需要在网上进行必要的声明,以免别人使用自己的身份证进行操作。之后,需要拿着户口本到当地派出所进行补办。

生活关注:身份证应尽快实现挂失即失效

专家推算,我国每年丢失、被盗的二代身份证可达数百万张。不少丢失、被盗二代身份证被用于冒名开银行卡牟利,或被用于掩护诈骗犯罪,或被用于变身他人、隐身作案,给丢失者带来严重困扰。

公安部门多次重申,身份证被冒用,冒用者及审查部门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丢失者不用承担任何责任,并一再强调有关部门要负起“人证一致性”审核的责任。

但问题仍然难以解决。由于丢失的二代身份证在挂失后,仍然可以读取信息、继续使用,对金融、电信等有关部门而言,单纯地利用肉眼来完成“人证一致性”识别任务,确实十分困难。

如果一时做不到挂失即失效,那就需要尽快建立丢失、被盗居民身份证信息管理系统,使金融、电信等有关部门能够通过联网读卡或查询的方式,迅速识别已被挂失的证件。

2012年《居民身份证法》修订,增加规定居民身份证登记项目包括指纹信息,次年起公安部开始启动身份证登记指纹信息工作。由于加入了指纹这一生物特征,借助于全国联网的指纹自动识别系统,“人证一致性”审核难题将彻底解决。

责任编辑:蔡畅校对:杨雪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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