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局上半年工作总结(2)

环保局上半年工作总结(2)

核心提示:2015年,我县要完成省、市下达的四项主要污染物总量削减目标任务、重点减排工程建设任务、减排监测体系建设运行管理达到考核要求。省、市已下达了四项主要污染物总量削减目标任务,我局将指标进行了分解。

二、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一)污染减排任务重、压力大。禹谟镇污水处理厂工程项目进度缓慢。

(二)环境监察监测能力薄弱。环境监察执法人员少,无法对排污企业进行有效监管。完成国家标准化西部三级站建设所需设备和形成61项饮用水源水质指标监测能力的设备和空气自动监测站扩建工作所需设备器材的采购还需资金支持。

(三)县城环境综合整治力度还需加强。城区内建筑物拆除、施工等未采取有效防尘措施,运输车辆未完全覆盖篷布,泥土砂石沿途抛洒造成扬尘污染。

(四)项目建设单位的环保意识不到位,导致未批先建、批建不符、久试不验等现象还时有发生,部分项目在环保设施未以验收或未按要求同步建成环保设施的情况便擅自进行生产,生产过程中污染物未得到有效处理直接外排,导致污染投诉时有发生,给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带来了一定的影响。

(五)按照县人民政府与毕节市人民政府签订的《2015年环境保护工作目标责任书》考核要求,我县医疗废物应依法进行无害化处置,无害化处置率≥85%。目前我县无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场,因此我县医疗废物均由各医疗机构进行集中收集,经毁形、消毒后焚烧。建议由县卫计局制定医疗废物无害化处置工作方案,完成考核要求。

(六)县环境监察大队新三级标准化建设工作季度缓慢,离2015年11月底前完成新三级标准验收的要求差距很大。

(七)在完成年度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各项任务上,江龙石材园的企业未安装粉尘治理设施;第三方运营工作尚未作实质性开展;还有部分加油站未完成治理任务。

三、下步工作措施

(一)强力推进污染物减排工作,确保全面完成2015年污染物减排目标。

(二)力争县城环境空气质量和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均达到100%。

(三)加强与相关职能部门的联系和协调,切实做好和配合相关部门完成县政府与市政府签订的责任书中规定的各项工作,力争年内圆满完成各项考核任务。

(四)继续做好各项例行监测工作,掌握我县环境质量状况。抓好饮用水源环境监管和污染治理工作,确保饮用水源水质和空气质量达标。加强与上级部门对接,早日完成环境空气自动站扩建和联网工作。根据《环境监测站建设标准》以及《环境监测站标准化建设达标验收办法》的要求,全面加强标准化实验室建设工作,争取早日通过西部三级站验收和形成61项饮用水源水质指标监测能力。

(五)继续开展环保专项行动,严厉打击各种违法行为。

责任编辑:佘小莉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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