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决养老院邻避效应需有“权利思维”

解决养老院邻避效应需有“权利思维”

近日,上海一个挂满“死人院滚出小区”、“反对在居住中心建养老院”、“反对侵权”等横幅的小区引发关注。为了阻止小区旁边建养老院,上海市杨浦区延吉街道心仪雅苑小区的业主们除了拉横幅,还写联名信,向有关部门举报这个养老院项目的不规范之处。事实上,在这些反对者中有不少是老年人。一位老年居民表示,自己无法承受每天看到将死的失能老人。还有居民担心,养老院会造成房价下跌。(8月11日《澎湃新闻网》)

反对在小区建养老院,这种情况在之前已多次发生。比如2014年,位于杭州市中心的朝晖九区欲建老人“临终关怀中心”,结果遭居民抵制被迫取消。业主们反对的理由,跟上海市杨浦区延吉街道的大同小异,一是考虑到在小区建养老院有些晦气,二是会影响房价的上涨。结果让原本是民生工程的养老院,最后陷入无疾而终的地步。

“只要建在别人家就不反对”群体心态,属典型的“邻避效应”。在利己主义的支配下,这种情况几乎难以避免。但问题是,公共决策若只考虑到目的正当性,而不顾及公众的感受,并尊重其应有的权利,那么就必然会遭受到抵制。因为出于自身利益的考虑,心中就有很多问题需要解决,比如为什么不建在彼此而是此处?造成的损失与影响又靠什么补偿?这种些问题的解决过程,也是一种上下沟通与交流的过程,并最终消除分歧形成共识。

事实上,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和权利意识的提升,邻避效应只会越来越严重。这其间有一个利益的博弈和风险分担的问题,化解之道就是要保障过程的透明公开,利益分配的公平与平等。比如建设大型垃圾处理场,必然会对周边环境形成影响,除了带来身体上的可能性危害之外,还有对房价等带来的影响,在公共决策和项目论证过程中,都应当考虑在内,并按照风险分担的原则,由其他利益主体共同进行补偿。再以建设养老院为例,心理层面的障碍、社会风俗造成的房价影响等,这些因素都必须考虑在内,未雨绸缪开展大量的民意听取和意见交换工作,才能避免贸然实施过程中,因为抵制而带来更大的成本风险。

破解邻避效应没有其他特殊途径,决策透明化和民主化才是唯一出路。因而,这就要求决策者必须摆脱“权力主导”的思维,回归于“权利至上”的维度,重视和尊重权利的诉求,在项目决策和实施过程中,要持以基本的权利敬畏,至少在程序安排的过程中,不能无视民意的存在并粗暴践踏,相反应俯身向下先倾听民意,并与之进行真诚的交流与沟通,就相关细节进行磋商,方可消解误会与分歧,并最终形成利益一致。

从已有的事件来看,当重大项目被集体抵制之后,过程透明与决策民主等程序正义,才真正得到了重视也成为最终的解决之道。比如2014年,广州市为打消公众的疑虑,给建垃圾焚烧厂造势,从6月10日起至7月4日,组织公务员、志愿者、学生、记者等超过1.1万人,分14批参观广州市的垃圾处理场。这样的做法就体现了最基本权利尊重,对消解公众心中的疑惑与担忧,获得民意的放行起到了基础性的作用。假若其他公共项目的实施,包括养老院的建设,都能坚持这样的态度与做法,在条件成熟时才给予实施,又何来的集体抵制,又何以无法摆脱“邻避效应”的窠臼?

责任编辑:郭浩校对:佘小莉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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