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洁过好中秋国庆两节的通知

廉洁过好中秋国庆两节的通知

核心提示:中秋国庆“两节”是防范“四风”的关键节点,一些隐蔽的“四风”问题还时有发生。为此,全市各级各部门要清醒认识“四风”问题的顽固性和反复性,盯住节日期间易发多发的具体问题,对廉洁过节工作进行早部署、早提醒、早警示。

各县(区)党委、**园区(经开区)党工委、市级各部门党组(党委):

2015年中秋国庆“两节”即将来临,为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巩固整治成效,现就廉洁过好中秋国庆“两节”通知如下:

一、切实担负主体责任,以身作则正风肃纪

中秋国庆“两节”是防范“四风”的关键节点,一些隐蔽的“四风”问题还时有发生。为此,全市各级各部门要清醒认识“四风”问题的顽固性和反复性,盯住节日期间易发多发的具体问题,对廉洁过节工作进行早部署、早提醒、早警示。特别是各级各部门党组(党委)主要负责人要切实负起从严管党治党的政治担当,不折不扣履行好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对党员干部中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抓早抓小、敢抓敢管。要以“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活动为契机,认真查摆在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方面“不严不实”的突出问题,既要督促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落实,又要以身作则、从严律己,加强对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的教育与约束。

二、严格执行各项规定,认真做到“十项严禁”

各级各部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带头抵制不良风气,做到“十项严禁”:

1.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月饼、烟酒、土特产等节礼;

2.严禁滥发津贴、补贴,以及借工会、学会、协会等名义乱发钱物;

3.严禁用公款搞相互走访、送礼、宴请等节庆活动;

4.严禁用公款吃喝、旅游和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

5.严禁用公款接待走亲访友、外出旅游等非公务活动;

6.严禁违规收送红包礼金和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商业预付卡;

7.严禁出入私人会所;

8.严禁以值班车辆为名公车私用;

9.严禁借节假日之机大操大办婚丧喜庆等事宜;

10.严禁将相关费用转嫁给国有企业、民营企业、学会、协会。

三、着力强化工作措施,强化监督执纪问责

中秋国庆“两节”期间,财政、商粮、机关事务管理、工会等职能部门要协调联动,以最严的标准、最硬的措施、最强的力量集中开展明查暗访,深入挖掘“四风”问题“隐身衣”、“新伎俩”。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充分利用电话、网络、手机随手拍、信访等多种渠道,为群众举报“四风”问题搭建畅通高效的监督平台,对不收敛、不收手的顶风违纪者,坚决查处、严惩不贷;对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力、“四风”问题得不到有效遏制的部门(单位),要实行“一案双查”,不仅要严肃追究当事人责任,还要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以及有关领导责任;同时,加大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力度,形成高压震慑态势。

各县(区)委及市财政局、市商粮局、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市总工会要分别在中秋国庆结束后1天内向市纪委报送工作落实情况。

联系人:

中共**市纪委办公室

责任编辑:佘小莉校对:郭浩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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