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十二五”期间,我国在营造创新创业环境方面有哪些举措?成效如何?
答:“十二五”期间,我国在加强创新创业载体建设、完善服务体系、加强科技与金融融合、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等方面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有力推动了大众创新创业热潮。今年上半年,新增企业同比增长19%,中关村平均每天诞生130家企业。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总数达到10家,国家高新区总数达到129家,园区生产总值占全国GDP的11%。全国40%的高新技术企业、45%的技术合同成交额、1/4的全国发明专利授权产生于国家高新区。国家高新区去年新增注册企业超过8万家,新吸纳大学毕业生超过50万人。
加强众创空间、星创天地等创业孵化载体建设,健全服务与培训机制,推动开源平台和科研仪器设施开放共享。各类科技企业孵化器超过1600家,在孵企业8万家,吸纳就业人数超过175万人。2014年国家技术转移示范机构达453家,技术(产权)交易机构30家,中国创新驿站83家,区域性技术转移联盟20个。今年上半年,全国技术交易额3079亿元,增速11.7%。
科技金融深度融合,改善中小企业融资环境。通过中国创新创业大赛帮助3000家参赛企业与合作银行建立合作关系,向近1000家企业贷款授信,额度超过185亿元。联合深交所、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和招商银行实施“科技型中小企业成长路线图计划2.0”,在高新区实施“千鹰展翼”计划,专业化、市场化、协同高效的科技金融服务体系正在形成。
问:科技体制改革是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内容,也是实施创新驱动的制度保障和动力。“十二五”期间,特别是十八大以来,在深化科技体制改革方面取得了哪些进展和成效?
答:“十二五”以来,我们把科技体制改革作为科技工作的重中之重,按照中央部署,围绕科技界和社会各界高度关注的突出问题加大改革力度,取得突破性进展。国家科技计划项目和经费管理改革取得阶段性进展,按照“全链条设计、一体化实施”的改革思路,搭建“一个平台、三根支柱、一套系统”,改变科技资源配置政出多门的格局。31个部门共同参与的国家科技管理平台基本形成,部际联席会议制度初步建立,成立特邀咨评委,全面启动专业机构遴选和改建工作,监督评估体系和科研信用体系建设同步推进。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试点专项完成论证,即将启动;2016年重点专项完成跨领域综合平衡与评议,各项论证工作稳步推进。对47项现有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进行整合,涉及现有专项的近50%。科技成果的使用权、处置权和收益权管理改革推进实施,赋予单位对科技成果转让、使用和作价入股自主权,取消单位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的审批和备案要求,建立科技成果市场定价机制,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收入全部留归单位,处置收入不再上缴国库。科技资源开放共享机制不断完善,建立国家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向社会开放的制度,实施全国统一的创新调查制度和科技报告制度,建设统一的国家科技管理平台,进一步提高科技资源利用效率,让更多的科技资源能够为全社会创新所用。科技评价和奖励制度改革深入推进,深化院士制度改革,完善遴选和退出机制,更好地发挥院士作用。
问:党的十八大明确提出要以全球视野谋划和推动科技创新。“十二五”期间我国在推进科技创新开放合作方面有哪些重要进展?
答:“十二五”期间,我们积极推动科技创新合作,有效支撑以全球视野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科技开放合作实现跨越式发展。科技外交日益成为国家双多边整体外交的突出亮点。中美、中欧、中俄、中法创新对话成为中国与世界主要国家和地区在科技创新领域战略沟通的重要机制。科技合作持续列入中美战略与经济对话,以及中美、中英、中法及中欧等高级别人文交流机制的重要议题,并有力夯实了我国与亚洲、非洲和拉美等周边及发展中国家的务实合作和互利外交关系。“一带一路”建设,推动我国与沿线国家的科技合作深入开展,对外科技援助工作不断优化创新。积极参与国际热核聚变实验堆(ITER)计划、平方公里阵列射电望远镜(SKA)等国际大科学工程,继续在国际地球观测组织中发挥领导作用。推动创新型产业集群开展国际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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