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试行)》浅议

《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试行)》浅议

2006年,中央颁布了《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试行)》,经过近十年的贯彻实施,为培养造就高素质干部队伍、推动学习型政党建设发挥了重要作用,为推进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打下了坚实的基础。近期,新颁布的《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在原有《工作条例》的基础上做出了重要的修订。

新颁布的《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在保持原有框架基本不变的基础上,章节上有所调整,内容上有所增减。

一是更加凸显干部教育培训的地位和作用;二是更加突出理想信念和党性教育;三是更加重视干部教育培训质量和效益;四是更加注重干部教育培训机构、师资、课程教材等基础建设;五是更加强调从严治校、从严治教、从严治学。

《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还在培训内容方面规定,要紧扣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和党的建设等方面的重大部署开展培训,全面提高干部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的能力。

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是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根本价值所在。其作为组织工作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必须围绕党的中心任务来开展的。要紧紧围绕“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开展教育培训,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不断夺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胜利、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思想政治保证、人才保证和智力支持。通过从严治校、从严治教、从严治学,培育良好的校风、教风、学风,使干部教育培训机构、教师、学员成为践行“三严三实”要求和反对“四风”的表率。

新的《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试行)》得试行,对于党的建设,干部人才的培养具有深远意义。只有干部做好表率,下面的人才能做的更好,有所参照,有所标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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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李丹华校对:刘佳星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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