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报保障房开工缘于监管乏力

虚报保障房开工缘于监管乏力

审计署日前发布的稳增长等政策措施贯彻落实跟踪审计结果公告显示,有7个省份的12个市县及单位虚报保障性安居工程开工或完工量14450套。这次审计还发现,一些地区的棚户区改造、公共租赁住房等保障性住房项目,由于前期准备工作不充分、拆迁困难、项目调整等原因,存在未按时开工或进展缓慢的问题。同时,个别地区的保障房建成后闲置。(11月8日《贵州都市报》)

国土部、住建部等部委曾屡次强调,加快棚户区改造、安居工程建设,要严格土地供应,落实资金,加快进度,强化工程质量。为完成安居工程建设任务,中央还安排了专项补助资金。但是,一些地方保障房建设开工不足、进程缓慢,为应付上级部门考核,有的地区甚至虚报工程开工(完工)量。有的地方还因为选址偏远、缺乏配套设施等原因导致保障房闲置。对于求房若渴的住房困难群众来说,这些无疑是令人扫兴的坏消息。

虽说地方政府保障房建设存在资金紧缺的情况,但这不是保障房开工不足甚至虚报保障房开工(完工)量的理由。有的地方拿了中央给予保障房的专项补贴,却吝于建设保障房,以虚报开工(完工)量应付上级、忽悠群众,广大住房困难群众的安居尊严何处安放?

虽说住房消费业已进入了市场化时代。但是让群众“居者有其屋”,政府责无旁贷。积极推进棚户区改造,给困难群众提供公租房、安居房等保障性住房,是政府责任的体现。正如上海社科院专家卢汉龙所言,福利分配不是政府对公众的恩赐,而是一种公共职责的承担。同样,安居房不是恩赐,而是责任。政府从土地财政中切出一块蛋糕,下决心压缩“三公”消费与其他公务经费支出,保证保障房项目按时开工、竣工,加强保障房管理,把保障房配置给需要的群众,真的很难吗?

与虚报保障房开工(完工)量形成鲜明对比的是,不少地方对商品房开发很卖力。一方面,商品房立项、建设如火如荼,卖地收入节节攀升;另一方面,低收入群众渴盼的保障房工程建设跟不上。或者把保障房盖到非常偏远,根本不适合居住的地方。人家位于市区的棚户区被你改造了,你却把人家打发到一个交通不便、配套缺乏,平常看不到人影的地方去“安居”,政府的民生情怀何在?某些地方政府实际上是在选择性作为。此前媒体曝光的陕西省商洛市商州区以配建廉租房项目的名义向上要补贴,却只开发商品房项目仿古一条街,根本不盖廉租房。就是地方选择性作为的一个例证。

对于棚户区改造、安居工程建设,中央有要求,民众有期盼,相关部门要督促地方政府不折不扣完成安居工程建设任务,对于保障房建设滞后,甚至“谎报房情”的地方,不能止于曝光、整改,而要明确罚则,启动问责程序。该问责就问责,该处罚就处罚,触犯了国家法律,还要启动司法程序。同时,改革绩效评价机制,撕下形象工程与GDP里看政绩的老黄历,多从民生角度考核官员政绩,通过科学政绩评价的力量,督促地方履行保障房等民生项目供给责任。地方政府除了做到保障房项目按时开工、竣工以外,还要注意保障房的选址与配套设施的完善,确保保障房项目的成色,并把有限的保障房精确分配给困难群众,让保障房政策真正惠及民生。

责任编辑:郭浩校对:佘小莉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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