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检组长3年不办1案是典型的不作为

纪检组长3年不办1案是典型的不作为

纪检组长办案,职责所在。

今年9月,保靖县纪委建议将23名纪检组长调整出纪检监察队伍。这23人中,11人是因所在单位3年没办1件纪律审查或信访件,4人因热衷“副业”,2人因违反作风建设规定,3人因不能适应新常态下的工作节奏,3人因受到党纪政纪处分。(12月8日  澎湃新闻)

读完这则消息,笔者惊诧于11名纪检组长3年未办1案。如此纪检组长,就是典型的“不作为”,究竟为哪般?莫非,他们所在的11个单位部门无人违纪、甚至没有来信来访?从新闻反映的情况看,显然不是“好”到这般境界。

他们为何3年未办1案,新闻中没有说明,所以不得而知。笔者猜测:要么他们怕得罪人而故意为之;要么他们惯做“好好先生”,对违纪行为听之任之、视若无睹;要么他们忘记了主业主责,精力放在了“副业”上……坦率地讲,这样的“纪检组长”,名不副实,徒具虚名,已经沦为摆设,哪里来的“作为”?

其实,干部“不作为”已经遭到老百姓普遍诟病。这样的案例不少,最近披露的就有:云南省昆明市官渡区农林局一家下属单位1个月工作就围绕着救1只鸟;广州市某执法部门1人1年办案不足1件。这当中,既有机构臃肿的问题,也折射出“不作为”的问题,应当引起足够重视。

监督执纪问责,纪检组长责无旁贷。尤其在当前,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还没有筑牢,不允许纪检组长们不作为;减少腐败存量,遏制腐败增量,重构政治生态,不允许纪检组长们不作为; 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还没有取得压倒性胜利,不允许纪检组长们不作为。因此,中央对广大纪检监察干部的殷切希望是:要敢于担当、敢于监督、敢于负责,努力成为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队伍。由是观之,3年未办1案的纪检组长,是否该汗颜?3年未办1案的纪检组长,是否该主动请辞?试想,如果养一只猫,3年都不抓一只老鼠,这样的猫不是好猫,早晚会被主人唾弃。

有位有为,有为有位。如何适应党风廉政建设与反腐败工作新常态,简直是尸位素餐,占着茅坑不拉屎。3年“在其位不谋其政”,做“太平官”“逍遥官”,当地的宽容和耐性令人佩服。“保靖县纪委积极推进纪检监察机关‘三转’,明确规定不具备纪检监察纪律审查、信访件调查等基本核心业务能力……十八大以来没有主办或协办过一件纪律审查或信访件调查的……” 调整出纪检监察队伍。

打铁还需自身硬。纪检组长3年未办1案启示我们:刹不为之风,换不为之“长”,严防“灯下黑”,加强对纪检监察干部的监督,才能让每一名纪检监察干部都遵循“三严三实”,勤勉敬业、恪尽职守,从而履行好监督执纪问责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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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李丹华校对:刘佳星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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