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群众送温暖还得“有滋有味”

为群众送温暖还得“有滋有味”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做好2016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切实做好2016年元旦、春节期间各项工作,确保全国各族人民度过欢乐祥和平安的节日。(12月24日《人民日报》)

眼下,元旦将至,春节的脚步也越来越近,中央两办下发《通知》,要求各级领导干部深入基层,切实做好关心困难群众生活工作,充分体现了党和人民的鱼水之情。其实,为了确保困难群众度过平安祥和的节日,各地精心筹划暖心行动、开展节日慰问已成惯例。政府落实惠民措施,通过发放补助资金或慰问品,为群众送去温暖,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传递了正能量、凝聚了人心。

只不过,从以往的经验来看,有些地方基层政府的“暖心”工作并不到位,只管送出去,却不管好不好,群众被动接受关心,多少会感觉也些不自在。原本是一件滋润民心的大好事,却因“温度下降”使工作效率大打折扣,究其原因,恐怕还是政府重视不够,慵懒之风尚存。那么,如何才能让“节日慰问”发挥最大作用?笔者认为,给群众送温暖,需要换位思考,遵从群众的客观愿望,这样的节日慰问才更有温度,暖心行动也才会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首先,为群众送温暖,要从实际出发,满足多方需求。可以说,政府以人为本,平常多关心群众生活,逢年过节又为他们送去温暖,既是爱的表达,又是责任与担当的体现。然而,我们为群众送去节日慰问之前,又不能盲目行动,首先应问需于民,看看不同的家庭,希望得到哪方面的帮助。比如,有些家庭遭受自然灾害,就为他们送去必要的生活用品;有些家庭有特殊病人,可以在医疗求助方面施以援手;有些家庭经济负担过重,则可以协调务工就业。当然,对于留守人员来说,那怕几句温暖贴心的话语,或许更胜过捐钱献物。

其次,为群众送温暖,无需锦上添花,而要雪中送炭。有些地方暖心行动下基层,喜欢以主人翁的姿态、搞标准化模式,米、面、油等慰问品从不缺位,统一采购统一发放。不否认,以实物的形式给群众送上节日祝福,更能体现良苦用心,然而,慰问方式太过单一,容易造成资源配置不合理、组织关心不到位等不良现象。因此,为群众送温暖,应在做好充分调研的基础上,统筹安排,不可一概而论吃“大锅饭”。一方面,确定慰问对象不能随意,避免因贪吃贪占而锦上添花;另一方面,慰问品发放应坚持种类多样化、精细化,真正达到雪中送炭的目的。

瑞次,为群众送温暖,更要诚心诚意,杜绝形式主义。我们也见过,有些地方领导干部图个方便,慰问群众时发钱不发物,直接把补助资金打入困难群众的银行账户,或者干脆找人转交代劳,省心又省事。从表面看,困难群众有了钱,可以各取所需,政府节日慰问的目的算是达到了。然而,因为少了走访的关键过程、少了面对面的贴心交流,我们总感觉这温暖不够诚实,甚至躲不开应付了事的嫌疑。试想,当困难群众拿着这些流于形式的慰问金,心里会真会感觉温暖吗?当然,如果领导干部主动参与慰问行动,群众心里定然是美滋滋的。

一句话,节日慰问有温度,“祝福”就会有滋味,群众才会暖心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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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李丹华校对:刘佳星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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