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打“学区房”是防患未然的必要之举

禁打“学区房”是防患未然的必要之举

“买房就能上××小学”、“距国贸仅30分钟”,从2月1日开始,这些话语不能在售楼广告中使用了。国家工商总局日前发布《房地产广告发布规定》,该规定将于2月1日起施行。其中要求房地产广告必须真实、合法、科学、准确,不得欺骗、误导消费者。其中规定,房地产广告中不得含有广告主能够为入住者办理户口、就业、升学等事项的承诺。(1月6日《京华时报》)

在房地产广告中,学区房可以说是虚假广告最为严重的区域之一。对于很多家长来说,对于学区房可以说是又爱又恨,爱他则是可以就近入学,解决了优势资源的需求;恨他则是其价格比其他地方高出一大截,部分地区可谓天价。同时,随着学区房炒作乱象的加剧,一些“伪学区房”也应运而生,由于学校周边涵盖的范围太广,无法做到应包尽包,结果大量广告宣传中的学区房无以解决学位,还得进行第二次竞争。

广告的宣传要以真实、科学和准确作为基础,而不能对消费者形成误导。不可否认,部分学校附近的楼盘确实具有“学区房”的优势,比如临近名校并被纳入其内,那么价格高一点就无可厚非。然而问题是,在时下多区划片和教育均衡的情况下,学区房与学位之间并没有挂上等号,两者之间也不存在必然的联系,很多地方还要进行摇号和从新分配,在这种不确定的情况下,学位房就会成为一种虚假的炒作,结果消费者用了很高的价格,购置了“学位房”的高溢价,却没有获得预期中的回报,那么开发商的广告行为,就可以定性为虚假宣传。

对此有人认为,如果广告商的楼盘本身具有“学位房”的功能,那么其宣传行为就应当允许存在,还有人认为,即便不允许房地产广告有“学位房”的宣传用语,然而只要学区房事实存在,那么也难以改变其高溢价的现状,因而不宜一棍子打死。不过,禁止出现“学区房”的广告宣传,其目的就是为了防微杜渐而不是因噎废食。因为学位房没有明确规划,也没有具体的方案,只是存在一种可能性而无绝对性。除非其有相关部门下发的批文,或者在证照上有明确的说明,那么据实宣传才符合真实性、准确性的原则。若是无法做到确保信息的准确性,结果的必然性,那么作出任何承诺,就跟药品宣传过程中的“功能定论”一样,是一种违反事实的虚假宣传,也会为真正的虚假宣传预留空间,在这种情况下就需要堵死其滋生的渠道,从源头上达到有效预防的目的。

其次从现实的情况来看,学区房已成为虚假宣传最好的马甲,加上其没有相应的权利边界,从治理乱象的层次来说,也有必要对此种行为进行限制,以“一刀切”的原则避免出现乱象的可能。从立法的初衷来说,应是预防优于治理,保护重于救济。有没有学区房广告的存在,都不影响其功能的附加和价格的升值,然而有了学区房广告的空间,则会为虚假广告留下伏笔,并给权利伤损害带来隐患。真正的学区房功能不会因为没有宣传而消失,相反,没有学区房优势的楼盘却可能假借其名。与其让不确定的学区房宣传存在,不如从堵死虚假宣传产生的空间入手,着力于治理层面的升级。

基于此,禁打“学区房”是防微杜渐的必要之举,也是实现治理升级的必要选择。

责任编辑:郭浩校对:佘小莉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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