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盲道建设建议提案(2)

城市盲道建设建议提案(2)

关爱残疾人是文明社会的应有之义,为保障残疾人的权益,进一步推进我省无障碍城市创建工作,我们建议进一步加强我省城市盲道建设和管理。

一、加强和规范城市盲道设计及设置。在城市盲道设计初期就预先合理安排好盲道位置,设计必须符合《城市道路和建筑物无障碍设施设计规范》中关于盲道的规定。如公园、广场、重点公共建筑的就近地段及主要出入口都应设置提示盲道和行进盲道,且应采取更为严密的盲道设置方式,并严格控制行进盲道设施范围和宽度。

二、城建等主管部门应组织人力,对城市盲道铺设情况进行实地调查,对新建道路拟定铺设路线,做好规划设计,让施工人员按照图纸铺设盲道,在施工中加大检查力度,施工后一定要组织有关部门验收。

三、加强管理。一是相关部门必须经常安排人手进行抽查,督促未按无障碍设施建设规范建设盲道的单位完善盲道建设;二是政府要对已铺设盲道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治,在可能被汽车占道的地段设置禁停牌,对于那些占用盲道的停车位要坚决取缔,并加大检查力度。三是政府应制定相关条例,对占用盲道者和破坏盲道者给予行政处罚措施。

四、加强宣传。应进一步加强广大市民关爱残疾人、爱护盲道等无障碍设施的宣传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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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杨雪校对:蔡畅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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