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为官不为问题调研报告

基层为官不为问题调研报告

核心提示:要加强思想教育,树立担当精神。加强对党员干部进行宗旨意识和从政道德教育,牢固树立“当官须为民、为官须有为”的理念,以干事创业为荣,以为官避事为耻,引导干部在其位,谋其政,司其职,干其事,建其功。

近年来,基层街道(乡镇)因“为官不为”被行政问责的党员干部涉及城市管理、安全生产、食品安全、计划生育等工作领域,大多是因失职渎职所至,这种“为官不为”的行为其实质就是“庸政”、“懒政”、“误政”的行为,导致工作延误、工作效率不高,不同程度地损害了人民群众的合法利益,影响了党和政府的形象。

一、存在问题

从这些典型案例分析发现,基层干部“为官不为”现象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一是“不想为”。有些干部安于现状,看摊子、守位子,推着干、看着干,工作热情减弱,进取意识淡化;有的习惯于在办公室听汇报、看材料,深入基层、深入实际少,研究具体工作、具体问题少;有的认为街道、社区(村)没有行政执法权,管理难以到位,甚至认为管也是白费口舌,徒劳无功,干脆放任不管。

二是“不会为”。有些干部一方面对深化改革、调整结构、转变方式等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不适应,不得要领,无所适从;另一方面仍在“打擦边球”、“闯红灯”、搞规避变通、靠拉关系搞协调,用传统方法来应对出现的新问题、新难题,新的办法不多、工作思路不宽,有的甚至束手无策。

三是“不敢为”。主要表现为“三怕”:一怕工作失误、冒风险。担心踩到红线、触犯规则,把“不出事”作为最大原则。二怕触及利益、得罪人。担心引火烧身、担心承担责任,畏首畏尾、缩手缩脚、患得患失。三怕媒体炒作、成热点。不善于、不习惯在媒体关注和公众监督下推进工作。

二、原因分析

追根溯源,“为官不为”是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突出表现,与享乐主义、奢靡之风密切相关,是“四风”的综合反映。认真分析产生“为官不为”的深层次原因,主要有以下三个原因:

一是开拓进取精神缺乏。一些干部觉得要求严了、“束缚”多了,感叹工作越来越不好干、官越来越不好当,产生了明哲保身的错误思想,想当“老好人”“太平官”,不敢动真碰硬,遇到矛盾就绕,遇到问题就躲,缺乏攻坚克难的勇气。有的存在盲目攀比思想,比收入、比舒适、比待遇,导致心理失衡、行为失准、工作失职,不仅助长了奢靡之风、违反了纪律规定,而且意志消退、贻误了事业发展。有的在一些重大问题上存在按部就班、求稳怕乱思想,害怕承担风险,不敢打破常规,导致一些工作没有实质性突破。

二是干事创业能力欠缺。一些干部不是不想作为,而是存在“能力恐慌”“本领恐慌”,缺乏真本事、硬功夫,导致工作上力不从心。有的科学发展观树得不牢,发展理念和方式比较落后,没能随着形势发展需要自觉转变思想观念,在社会管理工作中更多沿用传统思维方式,思路不宽、办法不多,缺乏创新精神。有的法制观念不强,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能力不高,不能做到严格依法办事、按规矩办事。有的“排斥”媒体、不愿意面对媒体,不善于在新闻媒体特别是互联网等新兴媒体监督下工作。

三是责任担当意识不强。对新形势、新要求不适应,把“改作风”和“敢担当”、把“干净”与“干事”人为对立起来。面对当前反腐高压态势和正风肃纪要求,一些干部感到被束缚了手脚,“规矩多了、什么也干不了”。其实,转变作风、提倡“干净”,是为了洗澡治病、轻装上阵,是为了更好地“干事”,不能以“干净”为“不干事”找借口。这种人为地把二者对立的思想,不仅是对使命职责的消极逃避,也是对改进作风的误解误读。

三、对策建议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委关于改进作风各项规定,切实解决党员干部“四风”方面存在的问题,从严治党,不断推进作风建设长效化。

一是要加强思想教育,树立担当精神。加强对党员干部进行宗旨意识和从政道德教育,牢固树立“当官须为民、为官须有为”的理念,以干事创业为荣,以为官避事为耻,引导干部在其位,谋其政,司其职,干其事,建其功。今年,我街创新党建工作模式,在全街党组织和党员干部中,开展了“三联三主动”活动,“三联”即:街道党政成员联社区、联驻街单位、联产业项目,社区两委成员联小区、联企业、联协会,党员骨干联楼栋、联商户、联志愿者;“三主动”即:主动加强沟通交流,主动化解矛盾纠纷,主动参与志愿服务。通过活动开展,为不断改进工作作风奠定良好的群众基础。

二是要加强制度建设,明确工作职责。建章立制,用制度管人,用制度管事,进一步规范干部队伍管理,对违纪违规行为进行问责处理。一年来,我街先后制定了《党政会议议事规则》,出台了《党员干部工作状态测评实施办法》、《城管协管员、治安巡防员、计生协管员、消防员“四支队伍”管理办法》,修改完善了街道部门和工作人员绩效考核暨星级考评机制实施办法、社区(筹委会)绩廉考评办法等,运用测评结果,不断激发党员干部的工作活力。

三是要深化专项治理,推进效能建设。不断完善相关规定和制度,结合阶段性工作重点,配合上级部门,在创业就业、社会保障、食品安全、安全生产、拆迁安置、社会治安等方面,定期开展执法监督检查,切实改善全街发展环境。强化监督机制,大力提升机关效能,全面推行效能管理由街道机关向社区(筹委会)及小区物管办延伸,定期对街道、社区工作人员和“四支队伍”在工作纪律、政风行风、行政效能、政令畅通等方面进行督查,不断提高制度执行力,大力倡导廉政勤政的良好风气。

责任编辑:杨雪校对:蔡畅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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