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文化的核心价值之三:和

中华文化的核心价值之三:和

义、群是从人的本性上讲,和则是从宇宙万物的本质上讲。和的内容,《论语》说:“礼之用,和为贵。”“君子和而不同,小人同而不和。”前句是根本的价值观,后句是待人做事的根本态度;总的是在承认差别的基础上求各得其所。

以和为贵不是单纯的美好愿望,是以对宇宙的根本认识为基础而提出的根本价值观。两千多年前,中国人就提出了“和实生物”的观点。指出宇宙万物都是不同成分和因素和谐共存的统一体。从自然到人类社会,从家庭、单位、社区、社会、国家、国际,以至生态,都是如此。世界是和的世界;万物以和为基础,存在于和的状态中。以和为贵是在这一根本认识基础上提出的,就是以和为最高的价值。和的实质是各得其所,以和为贵就是要在承认差别的前提和基础上求各得其所。

孔子说“政者正也”,又说如果有机会当政,一定以“正名”为当务之急,做到君君臣臣,父父子子。“正”是他治国的根本理念。《子罕》篇又有“子曰:‘吾自卫反鲁,然后乐正,雅颂各得其所。’”以各得其所释“正”。“正名”,“君君臣臣,父父子子”也就是要使君臣父子各得其所。程子说:“万物庶事莫不各有其所,得其所则安,失其所则悖。圣人所以能使天下顺治,非能为物作则也,唯止于各于其所而已。”“和为贵”,就是以各得其所为最高的目标。

“君子和而不同,小人同而不和。”和而不同就是要承认差别,在承认差别的基础上求和谐,而不是取消差别求统一、和谐。

达到和谐的基本方法是中庸、中道。各得其所的基础是中。只有各个部分、各种因素都无过无不及,达到中的要求,才有整体的和。程子说:“使万物无一失所者,斯天理,中而已。”

各得其所是目标,和而不同是原则,中庸、中道是途径。和与中是从不同的角度说,和是总体的状态和目标,中是各局部应处的状态和要求,二者相合,就是中和,也就是各得其所。

以和为贵、和而不同的精神,贯穿中华民族发展的全部历史,渗透在社会生活的一切方面,使我们不同族群、不同地域的不同文化,不断相互吸取、相互融合,团成了博大精深、丰富多彩的中华文化;在广土众民的中华大地上,组成统一的国家,长期保持稳定统一的局面,绵延发展。对外,中华民族始终与世界各国、各民族人民友好相处,以爱好和平的民族的良好形象展现于世界。

中华文化的贵和思想,以和为贵,和而不同,在承认差别的前提和基础上求各得其所,指示了解决当代人类面临的危机的方向。今天我们深化改革,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以及外交上实行和平外交政策,促进世界的和平、发展,某种意义上可以说也是求“万物各于其所”。全面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要统筹经济、政治、社会、文化、生态,求其各得其所;经济、政治、社会等各方面,也要求其内部各因素、各方面,如政府和市场之间,各种经济成分之间,以及城乡,东、中、西部,贫富之间等等,各得其所。可以说改革就是调整各方面、各部分的关系,以达到各得其所的目标;各得其所是改革的目标和实质。

市场经济运行中的契约,国家治理中的法制,根本的精神都在于求各得其所。就是民主的精神和实质,也是在于各得其所;民主是达到各得其所的一种形式。各得其所的概念,是把个人放在社会群体中来处理个人和群体的关系,包含保护个人权利和尊重他人、尊重社会以及政府权力两方面的要求;对个人的要求包含了权利和义务、责任两个方面。和单纯以人权、自由、平等为基础相比,更为全面,更有利于正确理解和运用民主,维护和促进社会和谐、发展。

对国际社会来说,中华文化的贵和思想,也指出了处理冲突和危机的方向。单边主义、暴力恐怖威胁、经济制裁,以至战争等等,只能加剧矛盾冲突。只有承认差别,互相尊重,平等协商,求同存异,合作共赢,各得其所,才是解决冲突,促进和平发展的正确途径。

就个人修养,待人处事来说,一个基本的原则也是和而不同。要学会与不同的人相处,摆正自己的位置和与他人的关系,学会处理不同事物和那事物内部不同方面的关系,求各得其所。

责任编辑:蔡畅校对:董洁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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