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功成:走向定型的社保体系最给人民获得感

郑功成:走向定型的社保体系最给人民获得感

摘要:社会保障法制建设与立法机关的作用明显加强。“十二五”期间,中国社会保障改革与制度建设的一个重大进步,就是专门的社会保障法律开始得以制定与实施,相关社会保障法律得以完善,行政机关向立法机关报告社会保障事项并接受其监督逐渐走向常态化。

s1

社会保障是关乎基本民生福祉和国家长治久安的重大制度安排,也是公众关注度最高、反映最敏感、聚焦最持久的重要民生领域。“十二五”是新型社会保障体系从长期渐进的试验性改革状态走向成熟、定型的重要过渡期。

社会保障改革与制度建设全面推进。这一阶段,以社会力量参与为补充的综合型社会救助制度基本形成;普遍性养老金制度得以确立;全民医保体系基本建成;各项社会福利事业在稳步发展;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的制度框架轮廓已经清晰。此外,国务院还于2015年8月17日发布了《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投资管理办法》,这意味着养老保险基金长期贬值的困局将得以解脱,基金保值增值的目标可以通过更加宽松的投资方式与投资渠道得到保证。

社会保障法制建设与立法机关的作用明显加强。“十二五”期间,中国社会保障改革与制度建设的一个重大进步,就是专门的社会保障法律开始得以制定与实施,相关社会保障法律得以完善,行政机关向立法机关报告社会保障事项并接受其监督逐渐走向常态化。过去那种由行政部门垄断社会保障改革与制度建设决策、管理、经办、监督等事务的格局正在被送进历史,立法机关、行政机关、司法机关与各种社会保障组织等依照法定职责各司其职的新格局正在形成。“十二五”期间国家立法机关对社会保障监督职能的强化,也是社会保障制度逐渐步入法制化轨道的又一客观标志。这一时期的进展主要有二:一是将社会保险基金纳入国家立法机关监督范围。2013年3月8日,财政部向第十二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报送了社会保险基金预算,首次将社会保险基金纳入中央预算口径管理,接受国家立法机关监督,这为社会保险基金的可持续发展提供了重要保障。二是开展社会保障专题询问,推进立法机关组成人员对政府部门组成人员的直接对话并让其接受公开监督。2014年12月28日,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举行联组会议,审议国务院关于统筹推进城乡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并开展专题询问。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监督和对行政部门社会保障工作的监督将成为国家立法机关的常态性工作。因此,社会保障改革与制度建设已经不再单纯是政府部门的事情,而是伴随着立法机关越来越深的介入,已经进入了走向法制化时代的初级阶段。

公共投入的力度和惠及民生的广度前所未有。在“十二五”期间,国家财政用于社会保障与就业的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主要是社会保障支出)合计达到7.2万亿元(2011-2013年为决算数,2014年为执行数,2015年为预算数),是“十一五”期间累计支出3.3万亿元的2.2倍,年均增长15.0%;用于医疗卫生和和计划生育的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主要是医疗保障与公共卫生支出)合计为4.6万亿元,是“十一五”期间累计支出1.7万亿元的2.7倍,年均增长17.1%。正是由于公共投入的力度持续加大,社会保障惠及民生的广度亦前所未有,各项社会保障的待遇亦持续提高。1.普遍性养老金制度使全体符合退休条件有老年人均能够按月领取数额不等的养老金,该项制度惠及全国2.3亿多老年人。2.全民医保体系的保障水平持续提高,该项制度惠及13亿多人口。3.新的农村扶贫标准确定为农民人均纯收入2300元,社会救助制度惠及逾亿困难群体与不幸者。4.保障性住房建设进展大,越来越多的中低收入家庭得到实惠。

经过“十二五”期间的努力,伴随制度体系日益健全和保障水平持续提升,中国的社会保障不仅事实上为全民共享国家发展成果提供了基本途径,而且客观上已经成为全民共享国家发展成果的基本制度保证,它也是带给人民群众获得感最强烈、最实惠的重大制度安排。

作者: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中国社会保障学会会长、中国人民大学教授 郑功成

责任编辑:李琨校对:董洁最后修改: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