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谈非公有制经济

习近平谈非公有制经济

摘要:非公有制经济要健康发展,前提是非公有制经济人士要健康成长。广大非公有制经济人士要加强自我学习、自我教育、自我提升,十分珍视和维护好自身社会形象。

【编前语】实行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是中国共产党确立的一项大政方针。3月4日,习近平在看望参加全国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的民建工商联委员时,着重谈了非公有制经济发展问题。十八大以来,习近平在会议、考察、出访等多种场合都对此有过重要论述,新华网“学习进行时”带您一同了解。

3月4日下午,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看望参加全国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的民建、工商联委员,并参加联组会,听取委员们意见和建议。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全国政协主席俞正声参加看望和讨论。新华社记者 兰红光 摄

“两个毫不动摇” “三个没有变”

实行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是中国共产党确立的一项大政方针,必须毫不动摇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毫不动摇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

非公有制经济在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没有变,我们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方针政策没有变,我们致力于为非公有制经济发展营造良好环境和提供更多机会的方针政策没有变。

我们强调把公有制经济巩固好、发展好,同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不是对立的,而是有机统一的。公有制经济、非公有制经济应该相辅相成、相得益彰,而不是相互排斥、相互抵消。

我们党在坚持基本经济制度上的观点是明确的、一贯的,而且是不断深化的,从来没有动摇。公有制经济和非公有制经济都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都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础;国家保护各种所有制经济产权和合法利益,坚持权利平等、机会平等、规则平等,激发非公有制经济活力和创造力。要健全以公平为核心原则的产权保护制度,加强对各种所有制经济组织和自然人财产权的保护。

——2016年3月4日,习近平看望出席全国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民建、工商联界委员并参加联组讨论

坚持和完善基本经济制度必须坚持“两个毫不动摇”。全会决定从多个层面提出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激发非公有制经济活力和创造力的改革举措。

——2013年11月9-12日,习近平关于《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说明

责任编辑:董洁校对:李琨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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