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从严治党提供组织和制度保障

为全面从严治党提供组织和制度保障

——十八大以来党的纪律检查体制改革综述

摘要:坚持纪严于法,纪在法前,实现纪法分开。突出执政党特色,强调党规党纪严于国家法律,把纪律挺在法律的前面,切实纠正党内规则混同于国家法律、党规党纪套用“法言法语”等问题。修订党纪处分条例,将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中的纪律要求,整合为“六项纪律”,使党的纪律成为管党治党的尺子。

抓立行立改,抓内涵发展,抓重点突破,抓任务落实——《党的纪律检查体制改革实施方案》部署的“两责任”“两为主”“两覆盖”和健全党风廉政建设法规制度体系等改革取得明显成效,一些重要改革方案和重要法规制度已经如期或提前出台,中央纪委机关牵头的改革任务,已取得多项较为重要的制度成果。这是记者日前从中央纪委获悉的。

党中央对纪律检查体制改革高度重视,习近平总书记多次作出重要指示,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纪委书记王岐山一项一项深入研究。两年多来,中央纪委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认真落实《党的纪律检查体制改革实施方案》,推进纪律检查体制改革。

坚持依规治党 健全党内法规制度

把党内法规制度建设作为深化纪律检查体制改革的基础性工程,将廉政准则修改为《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修订《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试行)》,把党的建设中的成功经验,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管党治党的新实践,转化为制度成果。

自觉尊崇党章,以党章为根本遵循。研读党章,把党章有关规定具体化,把党章党规党纪的权威性、严肃性在全党树起来。修订后的廉洁自律准则和党纪处分条例,为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树立起看得见、够得着的高标准,同时划出党组织和党员不可触碰的底线。修订巡视工作条例,总结巡视工作改革创新的实践经验,综合党的十八大以来制定的30多项制度,为巡视监督提供制度保障。

坚持纪严于法,纪在法前,实现纪法分开。突出执政党特色,强调党规党纪严于国家法律,把纪律挺在法律的前面,切实纠正党内规则混同于国家法律、党规党纪套用“法言法语”等问题。修订党纪处分条例,将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中的纪律要求,整合为“六项纪律”,使党的纪律成为管党治党的尺子。

营造良好氛围,狠抓贯彻执行。中央纪委领导共赴109个地区和单位宣讲两部党内法规,帮助党员干部准确理解和把握精神实质,950余名省部级以上干部,1.9万余名厅局级干部,近40万名党员干部听取宣讲。

聚焦中心任务 履行纪委监督责任

准确把握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关系,推动各级党委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督促各级纪委坚守监督执纪问责的定位,深化“三转”,切实履行监督责任。

找准纪委职责定位。紧扣党章规定,回归“原教旨”,弄清楚纪委“干什么”的问题,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中央纪委机关两次清理议事协调机构,从125个议事协调机构减少到14个;两次调整内设机构,把更多力量压到主业上,执纪监督部门和人员分别占到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总数的近70%。

把纪律挺在前面。把党的纪律这把戒尺严起来、执行到位,解决纪委“依据什么干”的问题,明确提出纪委决不能成为党内的“公检法”,执纪审查决不能成为“司法调查”,把查办案件改为纪律审查、案件室规范为纪检监察室、案件线索改称反映领导干部问题线索。

探索实践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方针,解决纪委“怎么干”的问题,提出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让咬耳朵、扯袖子,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党纪轻处分、组织调整成为大多数;重处分、重大职务调整的是少数;而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立案审查的只能是极极少数。

发挥“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

制定并落实《关于加强中央纪委派驻机构建设的意见》,把推进派驻纪检机构全覆盖作为加强党的领导、强化党内监督、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方式,使党内监督不留死角。

先行新设7家派驻机构。经党中央批准,2015年初在中央办公厅等中央和国家机关新设7家派驻纪检组。

实现对中央一级党和国家机关全面派驻。设置47家派驻纪检机构,其中单独派驻20家、综合派驻27家,监督139家单位。全覆盖后,派驻监督单位增加了87个,派驻纪检机构减少了5家,副部级和司局级职数没有增加一个,目前47家纪检组组长均已到位。

明确派驻纪检机构职责定位。明确派驻纪检机构与驻在部门是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派驻纪检机构依据党章规定履行党的纪律检查职能,重点监督驻在部门和综合监督单位领导班子及中管干部和司局级干部,不再承担所监督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日常性工作。

推进巡视全覆盖 发挥巡视利剑作用

坚决落实中央关于巡视工作的新部署、新要求,聚焦中心任务,创新方法手段,深化巡视监督,为全面从严治党提供有力支撑。

明确巡视监督定位。十八大之后,针对以往巡视内容过于宽泛等问题,明确提出巡视要聚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这个中心,围绕作风、纪律、腐败和选人用人等方面情况,发现问题、形成震慑。随着实践的发展,将检查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组织纪律执行情况,“两个责任”落实情况等纳入巡视重点。去年,进一步提出巡视是对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的巡视,是政治巡视不是业务巡视,紧紧围绕加强党的领导这个根本,重点发现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等突出问题,巡视监督定位更加准确,指向更加聚焦。

创新巡视方式方法。转变方式,创新手段,在开展常规巡视的同时,开展机动灵活的专项巡视,向全覆盖目标迈进。在专项巡视中实行“一托二”、“一托三”,每轮一个巡视组巡视两个或三个单位,同类同步安排,分批集中汇报,增强发现问题的针对性。十八大以来,中央巡视组已开展8轮巡视,共巡视149个地方、部门和单位党组织,实现对31个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中管国有重要骨干企业和中央金融单位的全覆盖。

抓好巡视成果运用。对巡视移交的问题线索分类处置、及时办理。对发现的问题综合提炼、抽丝剥茧,提出治标和治本的建议,向中央深改办和国资委等有关单位提供22份巡视中央企业专题报告。实行整改情况党内通报和向社会公布的“双公开”,前7轮巡视的118个地区和单位整改情况已全部公开,接受监督。

责任编辑:张少华校对:刘佳星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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