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日,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正式施行,这是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标志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站在了一个新的历史起点,开启了全面从严治党的新征程。当前,结合开展“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学习教育,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在学思践悟中自觉尊崇、严格执行、坚决捍卫、模范带头,把纪律和规矩刻印在心上,为《准则》和《条例》的执行营造良好氛围。
巩固成果,与时俱进,在新起点上整装再出发
回顾十八大以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历程,我们深切地体会到党中央的决策部署英明正确,中央纪委的领导坚强有力。2012年以来,海南省委作出以作风建设为突破口、集中整治庸懒散奢贪,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几年来,我们坚决执行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二十条规定精神、反对“四风”、整治庸懒散奢贪,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实实在在的变化。我们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始终教育警醒党员干部明纪律、知敬畏、守底线;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方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及时提醒和纠正小错误,保护了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持续深化“三转”,回归党章职能定位,聚焦主业主责,积极推进纪检体制改革,形成了强大合力和新的工作形态。
党风廉政建设推动了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落地生根,促进了改革发展稳定各项工作。海南省委书记罗保铭在省委六届九次全会上指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全面推进,为海南经济社会平稳持续健康发展注入了强大动力,整个社会正气彰扬,心齐气顺,政通人和。”“特别值得一提的是干部作风持续转变,形成了攻坚克难推动各项工作快马加鞭、落地生根的强大威力。再一次印证了‘作风正、民心顺、海南兴’”。功成不必在我,功成必定有我。成绩的取得,是党的坚强领导和广大干部群众苦干实干、拼搏进取的结果,也有广大纪检监察干部的辛勤付出和无私奉献。
深化认识,领悟要义,增强贯彻落实两项法规的自觉性坚定性
《准则》和《条例》是十八大以来管党治党的创新实践成果固化和升华,将新形势下对党员干部的要求提升为道德和纪律的条文约束,具有鲜明的时代特征和强烈的现实针对性,既表明了全面从严治党的思路和行动是一以贯之的,又体现了对依规治党和以德治党规律认识和实践的不断深化,进一步彰显了与时俱进推进党的纪律建设、强化党内监督,高标准、全覆盖,越往后执纪越严的鲜明态度。学习贯彻《准则》和《条例》必须靠全党、管全党、治全党,既盯住党员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又管住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紧紧抓住主体责任这个“牛鼻子”,党员领导干部以上率下,把纪律挺在前面,一把尺子量到底,不折不扣地执行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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