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九严禁”选出好干部

落实“九严禁”选出好干部

近日,中央组织部召开全国干部监督工作座谈会,要求突出抓好地方领导班子换届风气监督工作,营造风清气正良好环境。

时值地方领导班子换届选举之际,中组部再次强调纪律规矩,强化责任监督,切实防范和杜绝换届选举中可能出现的各种不正之风,是一次及时有力的警醒和提示,是对干部监督队伍备战地方领导班子换届选举监督工作的总动员。

近些年来,各级党委和组织人事部门认真贯彻党的干部路线方针、政策,加强选人用人监督,大力整治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取得积极成效。但是,在一些地方和单位,违规用人问题仍时有发生,选举中违规舞弊行为依然不同程度存在,跑官要官、拉票贿选、买官卖官等不正之风屡禁不止,严重影响了地方选举的严肃性、合法性,干部群众对此反映强烈。

往之不谏,来者可追。防止选举中的不正之风,加强监督是关键。监督工作要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使命感和担当精神严格监督、依法监督,以“零容忍”的政治态度,坚决查处违反“九严禁”违纪行为。对拉帮结派的,要进行严厉批评教育,责令改正,并取消选举结果;对拉票贿选的,一律排除出人选名单或取消候选人资格,已经提拔的责令辞职或者免职、降职,贿选的还要依纪依法处理;对跑官要官的,一律不得提拔使用,并记录在案,视情节给予批评教育或组织处理;对买官卖官的,一律免职,移送执纪执法机关处理;对跑官要官的一律宣布无效;对造假骗官的一律予以清退,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对说情、打招呼和私自干预下级干部选拔任用的,一律坚决抵制,视情节给予批评教育或组织处理。确保选举全过程严格按规定的原则、标准、资格、条件、程序和纪律办事。

在监督执纪中实行“一案双查”、“倒查”显然更具震慑力、含金量,有了对违反纪律行为查处不力的要严肃追究党委主要领导的责任、严肃追究组织人事部门和相关部门负责人的责任的刚性约束,对于见案查案、头痛医头、脚痛医脚的事后监管而言,具有“刮骨疗毒”的功效,使那些在监督过程中不上心上手、不敢为、不尽职者不得不考虑承担责任风险,使那些心存侥幸、总自以为是、隐藏在选举幕后的黑手不得不考虑违规风险。没有了潜规则、保护伞、利益链、人情关等因素造成的人为干扰,选举才能保证应有的高质量,群众、代表、委员们才能负责任地投出自己庄严神圣的一票。

在强化组织监督的同时,要充分发挥群众监督的作用,不仅要使换届选举的全过程至于群众的监督之下,还要让组织监督也置于群众的监督之下,要借人民群众的“一双慧眼”,去发现其他监督形式难以发现的问题,防止个别环节监督缺位、缺失,织密换届风气监督之网。对群众反映的选人用人问题要认真查核、严肃处理,保障群众监督作用得到真正体现。

“为政之要,唯在得人”,选人用人,事关党的事业的兴衰成败和国家的前途命运,是一项十分严肃的政治生活,在换届选举中,必须严格执行相关制度规定,畅通监督渠道,强化监督责任,确保真正选出让组织放心、群众信赖的好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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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李丹华校对:于川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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