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单位五一活动方案

机关单位五一活动方案

核心提示:为了确保庆“五·一”系列活动顺利开展,特成立以县委、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分管联系领导为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县总工会党组书记、副主席蒋兴芬同志兼办公室主任,负责系列活动的日常工作。

为隆重庆祝“五一”国际劳动节,丰富职工精神文化生活,展示我县广大职工在围绕全县经济社会发展中顽强拼搏、开拓创新、无私奉献的精神面貌,进一步激发广大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为实现开江“五年创一流”奋斗目标建功立业,县总工会决定在“五一”前后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系列庆祝活动。为确保各项活动顺利开展,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和中国工会十六大精神为指导,以深化改革、依法治县、“双年”竞赛活动为契机,紧紧围绕全县“223”经济发展三大核心任务,积极开展庆“五一”系列活动,唱响“劳动光荣、工人伟大”的主旋律,激励广大职工发扬主人翁精神,在建设幸福开江、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中发挥工人阶级的主力军作用。

二、活动内容

(一)开展“关爱劳模月”活动

1、组织劳模健康体检。对全县省、市级以上劳动模范进行一次健康体检,并建立完善劳模健康档案。

2、组织劳模“七进”活动。实施劳模精神引领工程,组织劳模事迹宣讲团,深入机关、事业、厂矿、学校、军营、社区、村社,宣扬劳模先进事迹、优秀品质和高尚情操,进一步推动全社会尊重劳模、关心劳模、学习劳模、弘扬劳模精神,聚集正能量、建功奔小康。

3、建劳模示范林。充分发挥劳动模范和先进人物在加快生态城市建设中的模范带头作用,影响和带动全社会更多力量参与和支持“达州后花园”的绿化建设。

4、开展劳模走访慰问。深入劳模单位、家庭走访慰问,及时了解劳模思想、工作、生活和健康情况,做好劳模服务工作,体现党和政府对劳模的关心关爱。

5、做好劳模推荐评选活动。激励和引导广大干部群众知荣辱、讲正气、敬法纪、甘奉献、促和谐,崇德向善、创先争优,进一步形成“存好心、做好事、当好人”的价值观导向和良好社会风尚,培养高尚情操,铸造道德力量,推动公民道德建设,用实际行动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配合省、市总工会做好全国、省、市劳模评选。

时    间:3---4月

承办单位:县总工会

(二)开展“十大创新职工”电视评选活动

在全县开展“十大创新职工”电视评选活动,围绕我县职工素质工程建设,以“岗位学习、岗位创新、岗位成才、岗位奉献”为主题,着力搭建职工创新活动平台、职工创新服务平台和职工创新激励平台等“三大平台”,总结经验、宣传典型,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激发职工创新活力,提升职工能力素质,推动创新促开展工作。 四月底对评选出的“十大创新职工”进行颁奖,举行颁奖晚会。

时    间:4月

承办单位:县总工会、各基层工会

(三)“展职工风采,建幸福开江”职工风采大赛

为丰富职工文化生活,以愉悦身心、增进交流、凸显特色为目的,培养职工的艺术表演及欣赏能力,展示我县职工群众精神风貌,采取舞蹈、小品、独唱、合唱、诗歌朗诵等形式,积极宣传营造“展职工风采,建幸福开江”的思想氛围。

时    间:4月

承办单位:县总工会、各基层工会

(四)开展劳动技能大赛活动

各级工会组织应根据本单位、本行业工作实际,结合庆“五·一”机会,广泛组织职工开展“当好主力军、建功‘十二五’”主题劳动技能大赛活动,进一步提升职工技能、业务水平。

时    间:4月—5月

承办单位:各基层工会

(五)参加达州市第二届职工运动会

组队参加达州市第二届职工运动会,促进全民健身活动的开展,激发广大职工投身“十二五”规划建设的热情。

时    间:4月

承办单位:县总工会、县体育局

(六)开展帮扶慰问活动

为巩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持续推进“面心实”工程,深化“走基层”活动,深入困难职工群众中开展帮扶慰问活动,加大对困难职工的帮扶救助力度,切实为他们办实事、解难事。

时    间:4月—5月

承办单位:县总工会、各基层工会

三、组织领导

为了确保庆“五·一”系列活动顺利开展,特成立以县委、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分管联系领导为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县总工会党组书记、副主席蒋兴芬同志兼办公室主任,负责系列活动的日常工作。

四、活动要求

1、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组织实施好庆“五·一”系列活动,是我县各级工会以实际行动推动经济社会发展,为建设幸福开江做贡献的一项重要任务。各级工会要认真按照活动方案的具体安排,结合本地、本单位的实际,积极争取同级党政支持,组织开展好各项活动,推进职工文化建设,增强基层工会活力。

2、突出主题,务求实效。各级工会在活动中要充分发挥广大职工在唱响“劳动光荣、工人伟大”主旋律中的重要作用,大力营造“咱们工人有力量,咱们工会有作为”的活动氛围,动员引导广大职工进一步弘扬劳模精神,展示主人翁风采,再创新业绩,作出新贡献。各乡镇总工会、行业工会请将本地本行业庆“五·一”活动的开展情况于xxxx年4月20日前报县总工会办公室。

责任编辑:杨雪校对:蔡畅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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