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9年1月,第一次世界大战的战胜国在巴黎召开“和平会议”(即“巴黎和会”)。中国是“战胜国”之一,派出了陆征祥、王正廷和顾维钧等5人组成的代表团出席巴黎和会。在全国人民舆论的压力下,中国代表团向和会提出了几项合情合理的正当要求:第一,取消外国在中国的某些特权,即废除势力范围,撤退外国军警,裁退外国邮政电报机关,撤销领事裁判权,归还租借地,归还租界,关税自主。第二,取消日本帝国主义同袁世凯订立的企图灭亡中国的“二十一条”。第三,归还在第一次世界大战期间被日本抢占的德国在山东侵占的各项权益,将胶州湾租界地、胶济铁路及其他权益直接归还中国。 但是,操纵巴黎和会的列强以种种荒谬理由拒绝中国提出的维护国家领土主权的正义要求,原先被德国在山东强占的领土、铁路、矿山及其他一切特权,都归日本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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