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步之后 该感谢谁?

进步之后 该感谢谁?

当前,各级党委和政府换届正在“进行时”,时不时耳闻有新提拔的干部喜滋滋地“感谢领导的栽培”,甚至还有得到提拔的干部跑到领导办公室深鞠一躬:“没有您,就没有我的今天!我一辈子都不会忘记您的大恩大德……”整得领导好像救苦救难的“观世音”。笔者不禁要问:作为党员干部,“进步”之后,该感谢谁?

诚然,感恩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乌鸦反哺,羔羊跪乳”,报的是父母养育之恩,“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报的是他人的相助之恩;韩信送漂母千金,报报的是其一饭之恩……这些,折射出的是人性的道德光辉,它以人性为支撑,是个人的道德行为;而作为中国工人阶级先锋队的中国共产党,对干部的提拔,是党组织对党员干部的培养和重用,它以党的事业为出发点,是党组织的行为。很显然,党员干部作为党的一员,其政治生涯和成长进步,皆离不开也不可离开党组织的教育培养,倘若把自己“进步”的功劳记在某一个领导身上,显然是感谢错了对象。

然而,一段时期以来,“公恩私报”现象却并不少见,为啥?里面颇有些门道。有的党员干部的确是没有理解清楚党组织、领导干部和党员之间的关系,犯了糊涂。而有的却是揣着明白装糊涂。

这些“装糊涂”的干部组织意识淡漠,整天琢磨着拉关系、找门路,在结私情上下功夫,信奉“组织没有靠山稳”“会做事不如会来事”“靠本事不如跟对人”那一套,把组织“公恩”故意误为私人“恩典”,以便堂而皇之地感谢领导,有意拉拢关系,好让领导再帮助自己政治上“进步进步”。另一方面,也存在着少数领导干部思想作风不正的因素,他们把选拔使用干部当作自己的私权,个人代替组织,党管干部成了“我”管干部,以恩人自居,认为“你是我提拔的”“我是为你说了话的”,把下属的升迁完全归功于自己,竭力使之知晓事成的“背后”有自己一份“功劳”,是自己“使了劲”“起了作用”,党和人民赋予的公权,俨然变成了自己笼络人、谋私利的砝码。

两者相互作用,推波助澜,颠倒了个人与组织的关系,把同志之情异化为人身依附,形成小团体、小圈子,滋生腐败现象,败坏党风、政风和社会风气。近年来令人触目惊心的“秘书帮”、“石油帮”、“山西帮”等腐败窝案无不如此,严重地破坏了党的组织纪律,最终害了自己,也影响了党的事业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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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党从成立之初,就严明党的组织纪律,任何人都不能把自己凌驾于组织之上。陈毅就曾言:“第一想到不忘本,来自人民莫作恶。第二想到党培养,无党岂能有作为。”忠诚于党,不是忠诚于哪个人。党员干部要明白,有些领导干部在党员成长进步的道路上给予了一些关心和帮助,但这只是党组织赋予他的必然责任,不是他个人的私恩施舍;作为领导,也应把选拔干部当作分内之事和应尽义务,“苟得其人,虽仇必举;苟非其人,虽亲不授”。诚如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的那样 “干部都是党的干部,不是哪个人的家臣。”

感恩是一种美德,是一种品格,是一种境界,但如果感恩弄错了对象,感恩之心就会霉变,感恩观就会错位,人生就会迷失方向;对党员干部而言,只有怀揣对党组织的感恩心,以赤子之心,践行“三严三实”,以公仆之身,勤政廉洁,造福百姓,才是党员忠诚党性的彰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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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李丹华校对:于川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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