贯彻科技创新大会精神 激发科研创新活力

贯彻科技创新大会精神 激发科研创新活力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6月1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加强困境儿童保障工作,对他们的成长给予更多关爱帮助;确定完善中央财政科研项目资金管理的措施,更大激发科研人员创新创造活力;决定再取消一批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持续降低就业创业门槛。(6月1日 中国政府网)

全国科技创新大会于2016年5月30日在北京隆重召开,这是全国科技科研领域的一件大事,一件盛事。这次大会的召开,可以说吹响了我国迈向创新型国家,建设世界科技强国的号角。而紧随其后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完善中央财政科研项目资金管理,激发科研人员创新创造活力,正是这次国务院会议上三个重要议题之一,当然也可以看做是对全国科技创新大会上所取得各项成果的一种贯彻落实。

科技是最讲究创新的,也最追求创新的,而要创新,首先必须通过法律、制度、措施给全国广大一线科研人员松绑,给当前各种已经显得滞后、落伍的科技管理和运行机制松绑。可以说,这也是这次会议上所出台各项政策举措的最大目的和宗旨所在。客观而言,多年以来科研领域的“放管服”改革已经取得了显著的成效,科技管理和运行机制相比于以前更加顺畅与高效,一线科研人员在经费得到充分保障的同时,也获得了更加自由自主的科研工作条件和环境,所以才催生出了一大批科研成果的脱颖而出。

但是随着“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口号的提出,尤其是随着创新驱动发展的战略目标的提出,作为理应在创新创业方面起到领头羊,做出示范作用的科研领域和行业,显然也面临新的时代要求和挑战,需要在科技管理和运行机制上做出更大的改革和进步。

任何宏大的目标都必须依靠具体的措施去推动,在这次会议上,围绕着科技管理和运行机制的改革与完善,主要确立了五个方面的工作,包括简化中央财政科研项目预算编制,将直接费用中多数科目预算调剂权下放给项目承担单位。项目年度剩余资金可结转下年使用,最终结余资金可按规定留归项目承担单位使用;大幅提高人员费比例;差旅会议管理不简单比照机关和公务员;简化科研仪器设备采购管理,中央高校、科研院所对集中采购目录内的项目可自行采购和选择评审专家。对进口仪器设备实行备案制。

从这个五个方面的工作措施可以看得出来,中央尽最大限度给科技管理和运行机制进行松绑,赋予科研主体与科研人员以更大的自由度。与此同时,完善激励机制,提高科研人员的劳务费,改善他们的福利待遇和标准,调动一线科研人员的积极性。当然了,放手不是放任,会议要求高校和科研院所要强化自我约束意识,完善内控机制,确保接得住、管得好,营造更好科研环境,避免科研经费的浪费,提高科研经费的使用效率等等。

责任编辑:郭浩校对:佘小莉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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