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生就业工作推进会发言稿两篇

毕业生就业工作推进会发言稿两篇

核心提示:优化学科结构和专业设置。健全和完善专业调整机制。根据我区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确立动态的市场化专业调整机制,建立和完善院系间、跨学科、跨专业发展的协调机制,促进跨学科交叉专业的发展,大力培养社会需要的复合型人才。

【一】

近几年,xxxx自治区党委政府,坚持把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放在就业工作的首位,制定并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不断完善政策体系,积极构建“招生—培养—就业”联动机制,切实有效地促进了高校毕业生更加充分的就业。

一、完善政策体系,加大措施力度,保障充分就业

今年,自治区党委政府在多次调研和反复论证基础上,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意见》(内政发〔xxxx〕4号)。《意见》制定了多项措施,完善了现有的政策体系,为实现高校毕业生充分就业提供了根本保障。

——在拓宽就业领域方面。建立投资带动就业机制,在政府投资重大项目和制定创业规划时,按一定比例为高校毕业生提供就业岗位。鼓励各类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在3年内给予有关税收的优惠政策,定额扣除标准为每人每年4800元。

——在引导基层就业方面。为鼓励高校毕业生积极面向城乡基层就业,自治区级机关录用公务员,均从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人员中录用;全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旗县及旗县以下事业单位每年要安排不低于招聘总数40%、盟市及盟市以上事业单位每年要安排不低于招聘总数20%的岗位,定向招聘基层就业项目服务期满的高校毕业生。

——在鼓励自主创业方面。加大了税收减免力度。3年内按每户每年8000元为限额扣减有关税收,创业项目全部纳入小额担保贷款扶持范围全额贴息。单笔最高贷款额提高到30万元。对于贫困家庭毕业生创业,一次性给予每人不低于5000元的场地租赁补贴,所需经费从各级政府专项资金中列支。加强了创业教育和创业培训,每人创业培训补贴标准为2000元。

——在就业援助和帮扶方面。十二五期间自治区每年拿出1万个以上就业岗位,基本解决全自治区266万贫困人口中大学毕业生的稳定就业问题,基本解决目前占高校毕业生总数28%的贫困家庭大学生的稳定就业问题。

——在促进少数民族毕业生特别是蒙古语授课毕业生就业方面。鼓励蒙古语授课大学生辅修宜于就业创业的第二学位、第二专业或汉语授课的应用类课程,由各级财政分级负担选修费用。在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招聘以及服务基层项目招募过程中,每年要从录用(招聘)计划总数中拿出15%的岗位,用于蒙古语授课的毕业生;国有企业每年也要按接收计划20%的比例专门用于定向招录蒙古语授课毕业生。

二、构建“招生—培养—就业”联动机制,实现充分就业

近年来,在自治区党委政府的统筹协调下,各高校坚持以就业和社会需求为导向,以保障生源数量和质量、不断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为主要途径,对高校招生、培养、就业三项核心任务进行系统性思考、一体化统筹,积极构建“招生—培养—就业”联动机制,以招生促培养,以培养促就业,以就业促招生,逐渐缩小人才培养和社会需要之间的差距,实现高校毕业生充分就业。

一是进一步强化政府统筹。建立健全了高校招生、培养、就业联席会议制度,将现有的高校招生委员会职能纳入其中,吸收组织、人社、教育、发展改革、财政、税务、工商、团委、工会及高校和企业代表参加,统筹研究高校招生、培养和就业创业工作中的重大改革与机制建设问题。

二是调整招生计划。根据近年的就业情况及将来的社会需求,及时对招生专业、计划及教学内容进行调整,制定科学的招生计划,对处于稳定状态的专业,保持现有招生规模;对处于招生或就业单项指标较低的专业,控制招生规模;对招生和就业指标均较低的专业,适当减少招生;对调整后仍不能改变现状的非基础学科专业果断停止招生。

三是优化学科结构和专业设置。健全和完善专业调整机制。根据我区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确立动态的市场化专业调整机制,建立和完善院系间、跨学科、跨专业发展的协调机制,促进跨学科交叉专业的发展,大力培养社会需要的复合型人才。

我们将全面贯彻落实本次会议精神,学习借鉴兄弟省市先进经验和做法,全力以赴,确保高校毕业生顺利成才、充分就业!

责任编辑:杨雪校对:蔡畅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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