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改革为扩大中等收入群体提供制度保障
扩大中等收入群体,需要解放和发展生产力,最根本的是要深化改革,推动经济发展从要素驱动转向创新驱动,培育发展新动力,提高全要素生产率,为扩大中等收入群体提供制度保障。
加快教育制度改革,加大人力资本投资。继续加大基础教育投入,巩固提高义务教育,加快普及学前教育和高中阶段教育,提升基础教育质量,缩小城乡教育差距。加快现代职业教育建设,增强职业教育的实用性,培养大批技术技能人才,加大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和岗位技能培训,建立健全与受职业教育的劳动人才相适应的专业技术职称评定制度。推进高等教育招生考试制度改革,推行初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和综合素质评价,扭转应试教育倾向,建立健全多元招生录取机制。在各类学校招生和国有企事业单位招聘中,对弱势群体给予更多定向名额,使他们获得更多发展机会。
加快户籍制度改革,促进社会流动。对农民工数量占比高的特大城市,建立“积分落户”制度,促进有稳定就业和住所的农民工有序落户。提高劳动力的流动性,促进农业人口转入非农部门,提高劳动生产率。增强劳动力市场灵活性,促进劳动力在地区、行业、企业之间自由流动。降低就业的隐形门槛,提升选人用人的透明度和公平性,鼓励社会成员通过努力奋斗实现人生目标。鼓励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激发社会活力,为有志向有能力的社会青年提供更为广阔的发展空间和更加顺畅的流动渠道。
加快科技体制改革,建立新的激励机制,提高科研人员收入。深化科技成果使用、处置和收益管理改革,实行以增加知识价值为导向的分配政策,加强对创新人才的股权、期权分红力度。鼓励科技人才和科研成果直接进入市场,按科技要素实现价值回报。创新科研经费管理体制,激发科研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技术工人福利待遇和社会地位。
加快土地制度改革,提高农民财产性收益。支持引导进城落户农民依法自愿有偿转让土地承包权,扩大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培育新型职业农民。在符合规划和用途管制的前提下,鼓励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出让、租赁、入股。在具备条件的地方实行地票制,农民宅基地还耕后,集体建设用地指标变为资本,可携带入城投资创业。
(作者系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副主任)
已有0人发表了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