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度全市高中阶段学校新生军训工作通知(2)

2016年度全市高中阶段学校新生军训工作通知(2)

核心提示:训练场地及器材、教材保障。高中阶段学校在校内进行军事技能训练时,训练场地及训练设施由学校自行保障;在学生军事训练基地训练的,由学生军事训练基地负责保障;学生军事训练通用器材由学校负责保障。

六、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在高中阶段学校开展学生军事训练,是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推进素质教育,适应我国人才战略目标和加强国防后备力量建设的需要,是为培养高素质的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保卫者的重要措施。各地教育部门、人武部和学校要从国家人才培养和国防建设的战略高度,充分认识做好学生军事训练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把学生军事训练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对学生军事训练工作的领导。各县(市、区)的学生军事训练工作,由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和人武部共同负责,各教育行政部门和人武部要明确分管领导、管理部门和工作人员负责承办学生军训工作,加强对各学校学生军训工作的指导和管理。各学校要明确一名学校领导分管学生军事训练工作,指定具体部门和人员负责学生军事训练的计划安排和组织实施。驻咸部队和武警部队要把学生军事训练工作作为加强国防后备力量建设的一项重要任务,在驻地教育行政部门和人武部的统一协调下,协助做好学生军事训练工作。严禁单位和个人私自联系和承接学生军训任务,坚决杜绝学生军训商业化、无序化动作。

(二)科学计划,严密组织。要按照教育部下发的《高级中学学生军事训练教学大纲》的规定,制定切合本地、本校的军事训练实施计划;要加强军事教师队伍建设,配备高素质的教师和帮训官兵;要完善军事训练与教学设施,提高军训质量;要遵循学生军事训练的基本规律,结合学生体能特点,按照先易后难、循序渐进的原则,科学合理安排内容和强度,严密组织,不得偏训、漏训和简化训练程序,保证训练人员、时间、内容和效果的落实。学校结合实际组织学生和教职工进行基本军事技能训练和军事会操表演。

(三)加强管理,确保安全。高中阶段学校和承训单位在学生军事训练中要严格落实条令条例,磨练学生的意志品质,培养学生的组织性、纪律性;要严格选派政治思想好、军事技能精、作风纪律严、组训能力强的官兵承担帮训任务,加强训前教育和训练,提高做好学生军训工作的能力;要坚持文明施训,严禁打骂、体罚和各类冲突事件的发生;要强化安全发展理念,严格按照训练规程和操作程序施训,加强训练的安全组织,落实安全责任,制定处置各类突发事件预案,确保学生军事训练安全顺利。

(四)加大宣传,巩固成果。注重军训后的管理工作,要把军训成果的巩固与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国防观念的培养教育结合起来,可通过作风纪律教育、内务卫生、行为规范达标等形式不断巩固、强化军训成果,让学生把军训中所学的好思想、好传统带到学习、生活中,不断增强学生的国防观念、国家安全意识,培育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精神,磨练意志,树立优良作风,提高综合素质。各地、各校要加大宣传力度,广泛宣传军训工作中积累的经验和好的做法以及涌现出的好人好事,及时收集军训中总结出的经验做法和图片材料。军训结束后,各地、各校要于2016年9月30日前将 “四个一”材料,即一份军训总结、一份军训校报、一份军训相册(不少于10张相片)和一份《高中阶段学校学生军训基本情况汇总表》(见附件)报送市教育局体卫艺科(联系电话:xx,传真:xx,邮箱:xx)。

xx市教育局    xx军分区司令部   xx军分区政治部

2016年8月18日

责任编辑:杨雪校对:蔡畅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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