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别提款权(SDR)与普通提款权(GDR)的三大不同

报告人:张鹏 国家财政部财政研究院研究员

导读:

普通提款权是一种缴纳的资产,特别提款权是一种纪律性资产;普通提款权是一种存量资产流量化,特别提款权本身就是一个增量性、流量性资产;普通提款权的使用性质是一种信贷,而特别提款权的使用性质是一种资产互换——这三处不同客观上划定了特别提款权的使用范围。[文稿][PPT]

2016-11-13 13:52:00 来源: 宣讲家网 我要评论(0)
校对: 张一博 责任编辑:余永峰
事业单位事业单位标识证书 京公网安备京公网安备 1101010200155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