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全增加城乡居民财产性收入的各项制度

报告人:李晓安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

导读:

研究住宅建设用地等土地使用权续期使用法律安排,允许有条件的混合所有制企业实行员工持股,增加居民投资渠道,增加农民财产收益。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坚持土地公有制性质不改变、耕地红线不突破、粮食生产能力不减弱、农民利益不受损的底线,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落实承包地、宅基地、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的用益物权,赋予农民更多财产权利,增加农民财产收益。[文稿]

2016-12-10 20:35:00 来源: 宣讲家网 我要评论(0)
校对:王莹责任编辑:赵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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