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魂”健“体”,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强“魂”健“体”,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摘要:要把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要求体现到制度设计、政策法规制定和社会管理之中,从政策环境、体制环境、社会环境等多方面给予有力支撑,形成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强大合力。

核心价值观是一个国家和民族价值体系中最本质、最具决定作用的部分,它支撑和影响着所有价值判断,因而应当是对整个人类发展历史和未来走向的总概括。构建社会主义的核心价值观应当揭示社会主义最本质的永恒的精神要素,避免为短期目标服务,同时应当关照时代和人民大众的现实需求。

十八大报告提出,倡导富强、民主、文明、和谐,倡导自由、平等、公正、法治,倡导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积极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这24个字,分别从国家、社会、公民三个层面,提出了反映现阶段全国人民“最大公约数”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培育核心价值观奠定了基础,是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最新概括。笔者认为中国文化的“魂”,就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当代中国文化的“体”的主要形式,包括国民教育体系、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文化产业体系以及各种形式的文化产品和服务等。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必须正确认识和把握“魂”和“体”的关系,做到强“魂”健“体”,不断巩固全党全国各族人民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道德基础。任何社会要使其主流价值观念得到广泛认同并保持稳定性、连续性,必须是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以及司法行政行为等很好地体现核心价值观念要求。要把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要求体现到制度设计、政策法规制定和社会管理之中,从政策环境、体制环境、社会环境等多方面给予有力支撑,形成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强大合力。

责任编辑:王妗校对:董洁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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