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八大以来宏观调控的六大新思路

十八大以来宏观调控的六大新思路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经济实现平稳较快发展,取得了巨大成就。这主要表现在:2012年以来,我国经济的平均增速达到7.2%,在世界主要经济体中位居前列。同期,发达国家的平均经济增速只有1.7%,其他金砖国家的平均经济增速同样为1.7%,新兴经济体的平均经济增速也不过4.4%,都明显低于我国经济增速。与此同时,我国经济结构调整取得积极进展。服务业在GDP(国内生产总值)中所占的比重不断提高,2013年达到46.1%,首次超过第二产业;2015年进一步达到50.5%,首次占据“半壁江山”。最终消费支出对GDP的贡献率更是从2012年的55%大幅提高到2016年的64.6%。我国经济呈现诸多新亮点,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持续推进,新产业、新业态、新商业模式不断涌现。

在世界经济整体低迷、国际金融危机阴霾未散的大背景下,我国经济发展成就来之不易。之所以能够取得如此巨大的成就,是因为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我们作出了中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的重大判断,把认识、把握、引领新常态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做好经济工作的大逻辑,初步确立了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的经济政策框架。特别是在新发展理念的指导下,我国不断创新和完善宏观调控,大大增强了宏观调控的前瞻性、科学性、有效性,促进了经济平稳运行和结构转型升级,保障和推动了我国经济平稳健康发展。具体而言,党的十八大以来,面对国内国际多种严峻挑战,针对我国经济发展的新形势新特点新问题,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形成了宏观调控的六大新思路。

提出区间调控的新思路

党的十八大以前,我国多次明确提出“保8”“保7”等经济增长目标。例如,1998年提出“一个确保、三个到位、五项改革”的目标,其中的“一个确保”就是指确保经济增速达到8%。“保8”“保7”目标与当时的宏观经济形势和发展阶段是相适应的,但如果继续沿用下去,就会出现过于注重经济增速、忽略其他重要方面的问题。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不再偏重于保某一特定目标值,而是提出要对经济增长进行区间调控。区间调控将宏观调控的目标界定为一个合理区间:当经济运行接近区间下限时,调控的主要着力点是稳增长;当经济运行接近区间上限时,调控的主要着力点是防通胀;当经济运行处于中间状态时,则专注于深化改革和调整经济结构。区间调控意味着,只要经济运行处于合理区间,宏观调控政策就不需要有大动作。只有当经济偏离合理区间时,才需要实施刺激或紧缩政策。按照区间调控的思路来调控经济,就能够在保持经济平稳增长的同时,有效推进制度创新和结构调整。

以2016年为例。《政府工作报告》将增长区间设定为“国内生产总值增长6.5%—7%”,这符合我国经济的基本情况。就区间下限而言,要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即到2020年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宏伟目标,使国内生产总值和城乡居民人均收入比2010年翻一番,2016年—2020年我国经济平均增速至少应达到6.5%。考虑到经济发展新常态下我国经济增速从高速向中高速转变,将2016年经济增长区间的下限设定为6.5%是必要的。就区间上限而言,研究表明,2016年我国潜在经济增速约为7%左右,在世界上仍然处于较高水平,因此将经济增长区间的上限设定为7%,既与潜在增速相适应,又明确传达了宏观调控政策不会对经济进行过度刺激的信号。

提出采用微刺激政策应对经济下行压力的新思路

党的十八大以来的宏观调控与2008年第四季度和2009年的强刺激有着明显不同,具有预调、微调、适时适度调节的特点,可称之为微刺激。之所以用微刺激取代强刺激,是因为强刺激如果长期持续下去,会带来较大的负面影响,不利于调结构、促改革,特别是会带来产能过剩加剧和环境污染加重等不良后果。有鉴于此,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开始采用微刺激应对经济下行压力。例如,2014年第一季度,我国经济增速下行到7.4%。这时就出台了多项微刺激政策,包括增加中西部铁路建设投资、加快棚户区改造、加大对小微企业减税力度等,取得了良好效果,2014年第二季度经济增速恢复到7.5%,防止了经济进一步下滑。2014年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进而明确提出:创新宏观调控思路和方式,有针对性进行预调微调。

微刺激不仅能有效应对经济下行压力,还能为未来宏观政策预留空间,增强政策的可持续性。强刺激虽然效果显著,但也会使政策空间迅速收窄,导致政策可持续性大大减弱。以欧美国家为例。为了应对国际金融危机,欧洲央行和美联储持续采用较大力度的宽松货币政策刺激经济,导致货币政策空间大大收窄。目前,欧洲央行的政策利率已经降至零,美联储的政策利率也处于0.5%—0.75%的低水平。相比之下,我国的存款基准利率(一年期)为1.5%,贷款基准利率(一年期)为4.35%,距离零利率下限尚有较大空间。事实上,不仅是降息空间,我国的降准空间以及积极财政政策空间都要明显大于欧美国家。

提出更加注重定向调控的新思路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在区间调控的基础上进一步实施定向调控,其目的在于抓住经济发展中的突出矛盾和结构性问题,定向施策、精准发力,从而更加有效地“激活力、补短板、强实体”。就货币政策而言,央行多次采取定向降准和定向再贷款等操作,力图为小微企业和“三农”提供必要的资金支持。仅仅在2014年,央行就于4月和6月两次实施针对小微企业和“三农”的定向降准操作,并于3月和8月各增加支农再贷款200亿元。在定向货币政策的支持下,2014年面向小微企业和“三农”的贷款增速比各项贷款平均增速分别高出4.2和0.7个百分点,补短板成效显著。就财政政策而言,财政部多次实行定向减税,拓宽小微企业税收优惠范围,为小微企业减负。据估算,2014年通过定向减税政策为小微企业减税的规模达到1000亿元左右。

通过定向调控可以加大对小微企业和“三农”等薄弱环节和关键领域的支持力度,有助于提高宏观调控效率,协同推进经济增长与结构调整。从世界范围来看,近年来欧美一些国家也相继使用定向调控政策促进经济摆脱萧条。比如,欧洲央行2014年实施了定向长期再融资操作,只要银行将贷款发放给以企业为主的私人部门,而非购买政府债券和发放住房抵押贷款,就可以享受最长为期4年的超低利息再贷款。欧洲央行采取这一举措的目的,是定向支持实体经济和刺激消费。

责任编辑:董洁校对:王梓辰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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