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足风险防范 强化主体责任

立足风险防范 强化主体责任

摘要:近年来,辽宁省人社厅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按照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对党风廉政建设的总体要求,扎实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准则》《条例》,认真履行主体责任,立足防范廉政风险,健全责任体系、深化放管服改革、实施专项整治,坚持防治结合,全面加强了全省人社系统特别是厅机关党风廉政建设。

近年来,辽宁省人社厅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按照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对党风廉政建设的总体要求,扎实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准则》《条例》,认真履行主体责任,立足防范廉政风险,健全责任体系、深化放管服改革、实施专项整治,坚持防治结合,全面加强了全省人社系统特别是厅机关党风廉政建设。

一是健全责任体系,强化责任担当。建立由党组和基层党组织集体领导与班子成员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责任架构,厅党组履行主体责任,党组书记兼任机关党委书记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和基层党组织负责人履行“一岗双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党组全力支持、自觉接受驻厅纪检组监督执纪问责,主动加强与驻厅纪检组配合,党组书记和驻厅纪检组组长对全厅中层干部开展廉政谈话,共同组织召开全系统党风廉政建设会议。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和省委巡视整改工作,制定了以厅党组、厅机关党委纪委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两个实施办法和党组会议、厅务会议、厅长办公会议三个议事决策规则为龙头、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办法等为配套补充的19个制度性文件,制度体系基本形成。此外,通过逐级签订廉洁自律承诺书、建立处级干部廉政档案、实行工作实绩考评和公务员平时考核,把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和要求落实到每个基层党组织、每名党员干部。

二是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进职能转变。辽宁省人社厅以实现职称“零评审”、行政“零许可”、职业资格“零设定”为目标,进一步简政放权,落实用人单位自主权,破除体制机制束缚和障碍,激发人才人力资源活力。如把高校、科研院所、大型公立医院和企业等各单位的职称评审权全部下放到用人单位、各市或行业部门,由用人单位自定标准、自主评聘、自主发证,厅内实现“零评审”;对政府机关公务员管理权限“9+1”调整和下放,即把9项管理权限调整给省政府各主管部门、1项下放给各市;对高校、公立医院、科研院所等事业单位管理权限“5+1”调整和下放,即把公开招聘、人员交流、聘用管理、绩效工资分配、具体业务审批事项下放给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和各市,把岗位结构比例设置改为动态调整。此外,全厅取消、下放行政许可27项,还有4项近期全部予以下放,厅内实现“零许可”;取消职业资格114项,剩下的151项全部由国家设定,厅内实现“零设定”。积极做好服务,跟进下放的职权,对接收单位加强工作指导,制定了详尽的工作流程和监管方案,公开了权责清单和职业资格正面清单。辽宁省人社厅工作重心已经转移到事中事后监管和指导服务上来。

三是坚持问题导向,实施专项整治。以严肃认真的态度狠抓巡视整改工作,厅党组7次专题研究,对巡视反馈的存在廉政风险隐患、清理学协会迟缓、公共服务改革创新不足等12个问题全部提前整改完毕,得到省委巡视办和巡视组的充分肯定。对监督检查、调研自查、群众来信来访、民心网等方面反映出来的农民工工资拖欠、老工伤等突出问题,加大专项治理力度,为7.1万名农民工追偿工资8.4亿元,有效排除了潜在风险。以打造“阳光人社”“透明人社”为主题,在全省人社系统开展了窗口单位作风建设和软环境建设专项行动。结合新“三定”方案,对厅机关中层干部交流调整、部分工作人员轮岗交流,做到人员配备向重点领域、重点工作倾斜。建立了上级交办任务5日办结、省直单位和各市的来件3日回复的制度,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

责任编辑:王梓辰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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