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长寿食品”,也得破养生迷信

规范“长寿食品”,也得破养生迷信

据美国媒体日前报道,被誉为“中国长寿之乡”的广西巴马吸引了众多病人和老人到来。然而,宣传有“长寿”功能的神力蘑菇、长寿河水、动物喷雾、氧吧洞穴却令一些民众慕名而来,失望而归。记者发现,一些来自长寿之乡的普通食品也常被商家包装成“长寿食品”。律师表示,食品宣传明示或暗示功效,有虚假、误导之嫌。(5月2日《新京报》)

从“长寿之乡”到“长寿食品”,这似乎是一个水到渠成的事。可实质上,其中大部分不过是彻彻底底的商业套路。就拿“长寿之乡”来说,其评定的科学性就一直受到争议,从2016年起,“根据民政部关于‘中国长寿之乡’科学评价活动需要报批的要求”,该项目也已经停止了评选申报。而一些知名的“长寿之乡”,经过商业化的成功运作后,反倒“长寿”难再。如媒体报道,近几年涌入巴马的旅游人数呈井喷式增长,由于配套处理设施跟不上,游客排放的生活废水对当地河流造成明显污染,“以前盘阳河的水是可以直接饮用的,现在已经不敢喝了。”

在上述背景下所衍生出的所谓“长寿食品”,自然就更为可疑了。一来,一个地方即使真的出现了普遍性的“长寿”现象,也有着复杂的成因,单靠食用某种食物和水,就期待能化平凡为神奇起到长寿之效,仅从常识角度就不难判断,这是多么荒谬的事;另一方面,在工业流水线之下,打着长寿旗号的食品,多只是“傍名头”而已,很可能与“长寿之乡”其实早没半点关系了。而一些“长寿食品”在多年前,其实就因涉嫌虚假宣传被曝光过。

从提升知名度、增加经济收益的角度,一些地方享有“长寿之乡”的美誉,并借助“长寿”概念做大食品、旅游等相关产业,也无可厚非。但在市场经济背景下,一切的经济行为,都应该在法治的底线之上进行。比如,食品宣传中明示或暗示长寿功效,就有虚假、误导之嫌,已经游离在法律边缘。而不加节制和规范的利用“长寿之乡”的品牌,也必将带来透支的后果。巴马目前遭受的困境,或许就是鲜活的例子。

“长寿食品”到底合不合法,应由监管部门来给出答案和规束。但要真正切断种种面目可疑的“长寿食品”的后路,恐怕还得破除社会对养生和长寿的普遍迷信。追求养生和长寿,并非不可理解。但这种追逐,一旦达到偏听偏信甚至是迷信的地步,就难言理性了。有人形象总结,当前最畅销的书,不再是青春文学,而是养生书,最常见的养生方法,不是锻炼,而是吃。其实不只是“长寿食品”,对养生食品、保健品以及各式来路不明的所谓养生大师的过度追捧,都反映了社会对养生和长寿的过分迷信。

当然,注重养生,迷恋长寿甚至是长生不老,似乎是我们传统文化的一部分,这其中的成因较为复杂,暂且不表。但在现代社会,国民科学素养的低下,以及食品安全的现实状况,无疑也使得不少人对食品形成了“缺什么补什么”的畸形消费心理,所以但凡主打养生、安全、长寿等概念的食品,往往更容易获得市场的呼应。在这种现实背景下,“长寿食品”与社会对于长寿的迷信和食品安全的“饥渴”,无疑称得上是互相满足与成全。那么,只要对应的现实没改变,可疑的养生食品、长寿食品,或就很难真正根绝。

责任编辑:刘佳星校对:吴成玲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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