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两年,湖南湘潭市把提醒函询诫勉作为管理监督干部的重要抓手,全市各级组织部门共提醒干部270人、函询54人、诫勉74人,提醒函询诫勉已成为湘潭管理监督干部的“紧箍咒”和“预防针”。
细化操作办法,着力增强提醒函询诫勉的规范性。制定《关于对市管干部进行提醒、函询和诫勉的操作规程(试行)》,规定从思想政治素质、工作能力水平、党风廉政建设等方面,对民主生活会上查摆问题整改不到位等12类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进行提醒;对反映违规干预干部选任等6类问题进行函询;对不遵守政治纪律等17类不构成违纪或免于党纪政纪处分的问题,进行诫勉。
推动深度融合,着力增强提醒函询诫勉的针对性。与全市中心工作深度融合。聚焦“大美湘潭”建设、市县乡村班子换届等中心工作,对工作中为官不为、敷衍塞责的干部,及时提醒函询诫勉,督促整改落实。与干部日常管理深度融合。注重在干部考察、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查核等工作中,对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进行提醒函询诫勉。与干部政绩考评深度融合。对年度绩效考核中评估较差、民主测评靠后的,采取提醒函询诫勉措施进行鞭策。
健全工作机制,着力增强提醒函询诫勉的实效性。实行跟踪督办机制,对整改不及时不到位的,给予相应组织处理。建立结果运用机制,将提醒函询诫勉作为干部使用、考核的重要依据。完善信息共享机制。整合纪检、审计、信访等部门信息,实现信息共享共用,形成早发现、早预防、早纠正的工作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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