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国理政·新思想新实践】
继党的十八大提出全党要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之后,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5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中进一步强调:“要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要求全党同志必须“坚定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文化自信的提出,使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自信由“三个自信”增加到“四个自信”,这是我党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规律认识的进一步深化,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理论的重大发展。因而,深刻把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自信的理论内涵、内在逻辑,对于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自信,切实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建设,具有重要的理论和现实意义。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自信内含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自信
自信是人相信、信任自己,对自己有信心的一种意识状态。自信属于主观世界的范畴。人的自信意识蕴含着人的信念和信仰,寄托着人的未来和希望,激发着人的意志力和创造力,是人类维持生命活力和发展动力的基本信念、精神支柱和精神源泉。矢志不移、果敢担当、坚毅从容、百折不挠、宠辱不惊、自谦包容等都是人们自信的表现。
自信作为精神力量,是人类社会特有的文化现象,有其固有的属人特征和生成变化规律。自信发生于自信主体对自信客体的信任性评价,自信主体、自信客体、自信评价是自信意识生成更新的三个基本要素或环节,也是区分自信形态的三个视角。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自信是指“中国人”作为国家的主人对“自己的社会主义道路”的信念和信心。这个自信的主体是“中国人”,客体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从主体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自信是政党自信、国家自信、民族自信的有机统一。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当今世界,“中国共产党、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华民族是最有理由自信的”,即是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自信主体的最高概括。从客体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自信是经济自信、政治自信、文化自信、社会自信、生态自信的有机统一,也是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的有机统一。这两个“有机统一”不是彼此并列而是相互交织的。从评价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自信评价主体坚持马克思主义的基本立场、基本观点、基本方法,深刻汲取人类社会特别是社会主义的历史经验,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作客观辩证的自信评价,从而建立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科学的自信。我们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自信,“来源于实践、来源于人民、来源于真理”“我们要在深入把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科学性和真理性的基础上增强自信”,深刻揭示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自信的实践性、人民性、科学性本质。当然,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自信不是盲目自信、故步自封,而是内含着科学的问题意识、忧患意识,在不断战胜困难的过程中坚定自信,真正做到“千磨万击还坚劲,任尔东西南北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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