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养选拔干部必须突出政治标准》读后感:党员干部须有“不畏人知畏己知”的政治自律

《培养选拔干部必须突出政治标准》读后感:党员干部须有“不畏人知畏己知”的政治自律

摘要:如今我们党把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列为党的纪律中最重要、最根本的纪律,新时代的党员干部应不断提高政治能力和政治觉悟,秉持“不畏人知畏己知”的政治自律,永葆共产党人的政治本色。

近日,陈希同志在人民日报刊文指出:培养选拔干部必须突出政治标准,强调选拔干部要看能否做到政治自律,那些视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为儿戏,我行我素、无所顾忌,违反“五个必须”要求、搞“七个有之”等活动的干部,实行“一票否决”,不但不能提拔还要严肃处理,使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真正成为“带电的高压线”。(《人民日报》2017年10月16日)

为什么要突出强调政治自律?我们党是马克思主义政党,在党的全部纪律中,政治纪律是打头、管总的。不管违反哪方面的纪律,若听之任之,最终都会侵蚀党的执政基础,破坏的都是党的政治纪律。随着全面从严治党的不断推进,党内存在的突出矛盾和问题从政治上暴露得越来越充分,现在我们强调选拔干部必须注重政治自律,有着鲜明的现实指向:近年来党中央严肃查处的周永康、薄熙来、郭伯雄等政治野心家、阴谋家;一些地方显现出来的塌方式腐败等等,都警醒着我们在干部培养选拔时必须注重政治自律。

“自知者明,自胜者强”,党员干部必须把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作为安身立命的“压舱石”。社会学上有个说法,叫“横山法则”,意思是最有效且有持续性的约束,并非外在的强制力量,而是内心的自我控制。而这种控制恰恰是内心的一种自觉与自决的过程,也就是自我觉悟的过程。一个人内心有着怎样的觉悟,往往就决定着这个人有着怎样的行为选择了。因此,党员干部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党的十九大对干部队伍建设提出的新要求,以党章为根本遵循,用《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来仔细对照,锤炼对党忠诚、对事业忠诚、对人民忠诚的政治品质。

“明制度于前,重威刑于后”,在干部选拔过程中,必须把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作为底线和红线。一方面,党员干部要对党纪党规常存敬畏之心,在政治规矩的框架内履职尽责。在面对“围猎”时,选择谨守“一身正气悬山河”;面对诱惑时,把共产党人的信仰当作“须臾不可离的立身之本”。组织部门在平时的工作中也要用好“显微镜”、“放大镜”,防微杜渐、抓早抓小,对于发现的问题要早提醒。考察干部时也要全方位、多角度、立体式考察干部,建立干部考察规范,真正做到全面辩证、客观准确评价干部。

清代河南巡抚叶存仁离任时留下这样一首小诗给为他送行的僚属:“月白风清夜半时,扁舟相送故迟迟。感君情重还君赠,不畏人知畏己知。”这首小诗故然反映的是叶存仁的道德自律,如今我们党把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列为党的纪律中最重要、最根本的纪律,新时代的党员干部应不断提高政治能力和政治觉悟,秉持“不畏人知畏己知”的政治自律,永葆共产党人的政治本色。

责任编辑:刘佳星校对:佘小莉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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