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监察体制改革 向着全覆盖迈进(3)

深化监察体制改革 向着全覆盖迈进(3)

——全面从严治党再出发系列综述之二

摘要:党的十九大作出了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将试点工作在全国推开的战略部署。各试点地区和有关单位坚决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全面推开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推动改革试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

“施工”进入高峰期 监察迈向全覆盖

2017年12月10日,安徽省首家监委五河县监委“诞生”;12月25日,我国纬度最高的黑龙江省漠河县监委揭牌;12月29日,广东省首家监委广州市海珠区监委挂牌……随着多地监委成立,监察体制改革“施工”进入高峰期。

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公布的信息显示,目前,全国各省区市正进入监察体制改革“快车道”,抓紧审议通过改革方案,扎实推进人员转隶、机构设置、制度建设等各项工作,一些地方人大换届较早的地区已陆续组建成立监委。

在全国改革试点全速推进的同时,北京、山西、浙江作为先行试点地区,圆满完成试点任务,实现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监察全覆盖,反腐铁拳威力初显。

数据显示,北京市2017年1月至12月中旬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处理8686人次,同比增长51.8%,追回在逃人员31名,是2016年的2倍;浙江省2017年1月至10月处置问题线索数同比上升77.1%,立案数同比上升0.9%,处分数同比上升8.8%;山西省2017年4月至10月谈话函询件次同比增长20.1%,纪律处分和组织处理人数同比增长38.2%。

蓝图已绘,征程再启。随着监察体制改革走向深入,我们党将实现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监察全覆盖,向着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的目标不断迈进。

责任编辑:王梓辰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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