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建丽:应适当延长产假时间

李建丽:应适当延长产假时间

摘要:李建丽认为,产假是维护女职工利益的重要保障,生育产假制度体现了我国的生育保护水平,是社会发展的需要。

全面二胎政策出台后,得到了育龄夫妇的积极响应,但大多数夫妇认为要二胎的计划受到了生活压力大,以及生育、教育成本问题的多方影响。对此,北京市政协委员、西城区棉花胡同幼儿园书记李建丽建议关注女职工产假期限,应从多方面减少女职工压力,为她们提供更好的条件,并适当延长产假时间。

“一般生育产假最低为128天,再加上其他特殊情况,包括多胎、难产等状况,最多是158天。”昨天,李建丽委员向北京晨报记者介绍,2017年劳动部下发了《劳动部关于女职工生育待遇若干问题的通知》,对产假、产假期间待遇以及适用范围等做了详细的规定。但结合全面二胎政策,李建丽表示,目前产假时间短仍是许多夫妇犹豫生二胎的一道坎儿。“生活与工作的矛盾是女职工在生产阶段必须考虑的问题,而产前产后身心疲惫,过早投入工作岗位,势必会让产妇陷入两难境地。”

此外,考虑到孩子出生至一岁,需要母乳喂养及母亲呵护,若能由母亲亲自带孩子,将对孩子身心健康发展极为有利。

因此,李建丽认为,产假是维护女职工利益的重要保障,生育产假制度体现了我国的生育保护水平,是社会发展的需要。“同时儿童也是未来的希望,更需要关怀和重视。”为了保障母乳喂养和婴儿能够得到母亲呵护,使之健康成长,李建丽建议适当延长产假时间为一年,特殊情况经本人申请,单位同意可以再增加3至6个月。

责任编辑:张弛校对:王梓辰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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